【正见网2009年11月19日】
“古典”(classic,classicism)一词,含有传统的、典范的意涵,通常是指来源于古代希腊、罗马艺术美的价值或风格。最早用于文学,十七世纪以后才运用在美术上,当时的学院普遍认为古代希腊罗马的艺术已为未来立下典范,如文艺复兴也是受到古艺术的启发,才从中世纪的不成熟走向艺术的鼎盛。所以“古典艺术”或“新古典主义”,都是指受古希腊、罗马文学、美术、建筑等艺术影响的思潮和美的风格,其特征在追求完美与永恒的价值,强调理性、秩序、明晰,形式上偏好结构的单纯、平衡与比例的整体和谐;精神上则崇尚尊严、高贵、平和等内敛性质。
对古代的憧憬,在文艺复兴时期就已经是潮流,十八世纪中叶后更因古文明的出土引起考古风潮,再度引起人们收藏古董的喜好,对古典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时的艺术家们以罗马为背景描绘表现古人高尚的情感及品德,人们不仅是欣赏及学习文艺复兴时期艺术,進而试图直接学习希腊、罗马的古典艺术。
从艺术发展的历史来看,古典的艺术承传了正统美术中优良的道德观念,其客观写实技法与和善、美好的内涵,是任何时期、任何民族都能接受而且喜闻乐见的,因为它符合了善良人性,也是艺术的永恒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