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12月04日】
我是柬埔寨华侨。好不容易从红色高棉的魔掌下,经越南逃到了美国,可是祸不单行,在一九九八年又发生了一起车祸。颈椎受伤,脖子不能动。腰也痛到不能上班。治疗效果不好,我就想学气功。正在这时,我看到报纸上有《法轮大法》简介,我一看就决定学法轮功。于是找到了炼功点,刚刚炼了半个月,动作还不准确,我的病就全好了。脖子也不痛了,腰也不痛了,过去患的胃病,关节炎也都好了。可以正常上班工作了,我想,这法轮功真是太神奇了,我要一直炼下去。
后来老学员告诉我,不只是炼功,还要学法,我才知道有《转法轮》这本书。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这不是气功,而是佛法修炼,是师父在往高层次上带人,也就是度人。我能得法修炼真是缘分不浅。当看到“提高心性”一节时,师父讲到“有个学员是山东某某市针织厂的,学法轮大法之后还教其他职工炼,结果把一个厂的精神面貌全带动起来了。针织厂的毛巾头过去经常往家揣一块,职工都拿。学功以后他不但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拿回来了。”(《转法轮》)我联想到自己过去把餐馆里的围裙拿回家了,学法以后,我赶紧把围裙送回餐馆里了。我想这个功这么好,使人身体健康,心性升华,我应该把他介绍给更多的人。于是我买了许多教功录像带,送给亲朋好友和同事,希望更多人受益。
修炼以后,我每天坚持学法练功,从不间断。餐馆工作很忙,哪来的时间看书学法呢?我就减少了睡觉时间,原来,我每天要睡八,九个小时才能解乏,修炼后,睡六个小时就足够了。我就把多余的时间,用在学法炼功上。平时有空余时间,就听师父的讲法录音。十一年来,从不间断。
刚炼功不久,就有人不断的对我说,这个功如何如何不好,叫我放弃,我毫不动心。又有人不断的找我的麻烦,挑拨是非,说我这不行,那不行,我也守住心性,不气不恨。老板见我炼功后,精力充沛,踏踏实实,任劳任怨的干活,决定升我当大厨,负责管理厨房事务。有些人就妒嫉的不行,制造各种流言,挑拨离间,说我偷懒啦,菜炒得不好啦,不配当大厨……想方设法让老板把我赶出去,我还是守住心性,把自己当作修炼人,不与他们一般计较。
有一次,我休假两周,这些人认为机会到了。一个劲的对老板讲我的坏话,并唆使老板另外请了一个人当大厨。这个人刚做了几天,餐馆上上下下的人都说,这人不行。老板只得让他走了。一些人还不甘心,又给老板出主意,再请了一个人。这时,有人给我打电话,说老板请了别人当大厨,我的心一点都不动。我知道谁说了也不算,我的路是师父安排的,是我的不丢,不是我的也争不来。
两周休假后,我回到了餐馆,老板问我,眼睛怎么样?炒菜看不看得清?(这是想把我赶走的人对老板讲的。)我说,炒菜没问题,看的很清楚。只是看菜单时要戴一下眼镜。老板觉的请的第二个人还是不行,只有我最合适,最后还是把我留下,那些一心想把我赶走的人,一下泄气了。我对他们不气不恨,依然善待他们。
一九九九年七月,在中国以江魔头为首的中共邪党,镇压法轮功,又有人对我讲法轮功的坏话,我告诉他们我在柬埔寨,差点被共产邪党杀害了,我亲身经历和见证了,共产邪党的残暴和杀人本性。我不相信任何对大法的污蔑。任何人也动摇不了我修炼的决心。
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这场迫害,我经常从网上下载一些资料,打印出来,放到各个商店,让顾客看,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除此之外,我每个星期一至星期六中午十点到十二点,都在绿湖炼功,洪法。身边放着法轮大法的资料,有人拍照,有人拿资料,也有人来学功。我还给亲朋好友,以及餐馆的同事讲大法真相,送他们莲花,护身符,教他们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字真言。
二零零四年,我发现眼睛看东西越来越模糊,甚至看不见东西了。开始,我不管他,认为是消业。仍然坚持上班。下班照样炼功学法,但眼睛的状况越来越严重,看书学法也不行了。只能听师父讲法,我坚持不去医院,但时间拖了两年,不仅没有好转,还越来越严重,甚至不能上班,不能开汽车。这时家人都要我上医院,治疗,我坚定的信师信法,不愿意上医院,就去配眼镜。结果配眼镜的医生检查后说:你的眼底血管破裂,已经很严重了,时间又拖的这么长,最多只能救一只眼睛。我只得去医院做了一次激光治疗,也没有什么效果。
我想,一个修炼人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经过学法和同修的帮助,自己向内找,我认识到这是由于自己法理不清,对旧势力的干扰,迫害没有认识,以为都是自己的业力,一个劲的去承受,没有坚定的用正念否定清除旧势力的迫害。“人为的滋养了邪魔,使其钻了法的空子。”(《道法》)认清法理后,我加强了发正念,铲除旧势力的干扰,迫害,经过四个月的时间,没有上医院,眼睛视力恢复了。又可以正常工作,生活了。
这次教训使我认识到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要同时做好三件事:学好法,发正念,讲真相。走师父安排的路,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干扰。在这正法的最后时期,我还要做的更好,现在学法时,炼功时,也常有干扰。特别是色魔的干扰,我要更好的发正念清除它们,排斥它们,坚定不移的跟师父回家。
(美国西北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