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0年01月02日】
清朝时代,广西富川县地处偏僻,多崇山峻岭,群盗以此为巢穴,经常出来危害过往客商及路人。
有一位村妇,像貌端庄,为人正义,有胆识。一次,她只身一人,路过此地,回娘家去看望父母。
突然跳出一个恶人,手持长刀,堵住她的去路,欲行非礼。这位村妇,长跪在地,请求把自己的钗环,送给他了事。但那个强盗不肯。村妇又说:“那就把我身上所有的钱物,都给你,这样可好?”那人狡诈的笑了笑,答应了。
于是,这位村妇把自己的包袱,递给强盗,强盗放下长刀,打开村妇的包裹,选捡其中贵重、有用的东西。过了半天,他又命令村妇,解开衣服,拿出衣袋里的财物。村妇这时说:“我解衬衣,请你背过身去。”那人信以为真,便转过身去,仍然继续去翻捡那包袱里的财物。
突然,村妇乘机拾起强盗的那把长刀,奋力一砍,砍中了强盗的脖子,那人随即被砍死了。
村妇收回了她的东西,急急赶回娘家去。但一边走一边想:那人的尸体,扔在路旁,可能会累及不相干的人,所以,这件事,我不能不说明白。
于是,自己到县署投案,诉说了事情的经过。县令王甲荣,听后,赞扬她能勇歼恶徒,为民除害;又不愿连累别人,正义可嘉。县官们对她以礼相待,赠送她匾额,上面写着“勇比健男”四个字。
这是宣统三年间的事。
(事据《清稗类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