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2年04月20日】
在一次租房时,看中了一套合适的房子后,便当即当着房屋中介给房东交了定金。等房屋中介走后,房东对我说:“其实你已经知道我的住所,刚才你完全可以假装不满意我这套房子,等房屋中介走后你再来找我就是了,前面的房客就是这么做的。”我笑了笑说:“刚才房屋中介的那位小伙子这几天已经陪我看了好几处房子了,楼上楼下的跑也是蛮辛苦的,我于心不忍啊。”
其实,在大城市中打工,经济上的压力也是不小的,尤其这几年的房价高涨,使得人们不能安居乐业。买不起房就得租房,通过房屋中介租房比较省时间,但要付一笔不小的中介费(按该城市的规定,房东和房客各付给房屋中介房子月租的35%,实际上一般是房客全付,房东象征性的付一点或者不付)。这种情况下,往往就会出现象上面房东说的这种情况的出现。 现在社会,各个行业往往不讲诚信,利益至上。在这种社会环境中生活,难免会养成各种为私为利的观念。其实,这样的坏念头,也不止一次浮现在我的头脑中,让我去争取既得利益而放弃自己的主见。但作为修炼“真、善、忍”的大法修炼者,绝对不应该被利益之心所左右而干坏事的,因为明白了得与失的法理,该自己付出的就得坦然放下。 当然,这个利益之心有时自己觉察不到,其实静下心来想想,很多事情都是因它而起,我们都应该去掉它,而不要被其所缠、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