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2年07月07日】
战国时的乐羊子,一天在路上拾到一块金子,高兴极了;回到家中,马上交给妻子。
谁知妻子却瞪了他一眼,说:“有志向的人,不喝盗泉的水;廉洁的人,不受别人轻蔑的施舍;而你在路上拾到别人丢失的金子,却是那样高兴。我不觉得这种贪财求利的品行是高尚的!”
乐羊子很惭愧,立即把金子,放回到原来的地方去。后来,他在妻子的鼓励下,去远方求学。
一年过后,乐羊子回家了。
正在织布的妻子问:“你已经学到很多知识了吗?”
乐羊子说;“不,我在外面游学久了,很想你和妈妈!”
妻子很生气,立即操起一把剪刀,把没织完的绸子剪断,然后说:“你知道吗?这绸子是用蚕丝在织布机上织成的。一根丝虽然很细很细,但只要不断地织,就能由一丝织成一寸,由一寸积累成一尺。由一尺积累成一丈,由一丈积累成一匹。现在,你出外游学,每天学到一些新鲜知识,逐步培养美好的品德。如果半途而废,和剪断的绸子有什么不同呢?”
乐羊子听了这一番朴素而生动的话,很受启发,又外出学习。整整七年没有回家。
在这七年中,乐羊子妻,起早贪黑,辛勤劳动,来养活婆婆。她用织成的布匹,换来一日三餐,生活清苦。
有一天,别人家的鸡,误入了她家的菜园子,婆婆因为好长时间没有吃到荤菜了,便捉到鸡,二话没说,就把它宰了煮着吃。媳妇知道这鸡是别人家的,就哭了起来,一口也不吃。
婆婆奇怪地问:“难得有鸡吃,你还哭啥呀?”
媳妇不责怪婆婆贪图小利,反而自责道:“媳妇不孝,不能挣大钱,换好吃的。才使得咱家的饭中,有外人的鸡肉啊!”
婆婆听了,很是惭愧,就丢弃鸡肉不再吃。以后,也不再占别人家的便宜。
七年后,乐羊子回家了,这时候,他已成为一个道德高尚、学识渊博、足智多谋的人材。他于纪元前408年,被魏文侯拜为大将,一举收服了中山国(古国名,在今河北省定县)。
(事据宋代袁枢《通鉴记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