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纣为虐者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与天理报应



【正见网2015年04月20日】

明慧网2015年4月12日刊登了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法官刁难辩护律师 称“上面就这么规定”》,文章讲述了吉林省通化市74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素华于2014年9月2日在家中被新站派出所警察绑架,9月30日被非法批捕。家人聘请了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2015年3月26日早八点,张素华的家人与律师到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刑庭庭长赵岩称,不能接律师的函,律师必须到司法局备案。律师说:你这个要求违背了刑法的规定。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律师问赵岩是否有书面的文件,赵岩说是口头传达的,没有书面文件。律师与其理论,赵岩挂断电话。

2015年4月9日,家人再次打通赵岩电话,告诉赵岩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四章第32条、33条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各个阶段分别聘请一至二名律师或亲友担任辩护人,对职业律师担任辩护人没有任何法律限制。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找我也解决不了,赶紧让律师去备案,政法委就这么定的。家人说:那给出示政法委的文件吧。赵岩说没有。家人说:政法委是行政单位,怎么能发个口头文件就当法律执行呢,这不违法吗?赵岩说:你去告吧,上中院、上省院,上哪都可以。家人说不想告他,只想解决问题。他说别在就这个问题给他打电话了,就挂断电话。

家人随后打通了通化中级法院的纪检监察的电话,请求纠正东昌区法院的违法行为。电话回复说:法轮功的案子有这个规定,是中央纪委传来的,省里也这样执行,上次律师给他打过电话,他已经说清了。家人说:既然是上面的规定,能出示文件吗?回答说:没有文件,让到政法委和“610”要文件。家人说曾去过“610”,根本没有文件,对方说:你就去找他们要,就他们有。然后挂断电话。

 一句“上面就这么规定”,就可以这么“理直气壮”的违法,就可以不顾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的事实,被“上面”操控着干着违背良知的事,这不是助纣为虐吗?

历史上有一场著名的审判。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东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才是更高的行为准则。

 “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枪口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见证着人类的良知和智慧。

希特勒的暴政只能是助纣为虐者逃得了一时,但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与天理报应。

 “公门里面好修行。”身入公门,就要奉公守法,为百姓谋福利,多做行善积德之事,才有恒久的官运与福报,否则,徇私枉法,冤枉守法的百姓的,都没有好下场。

唐朝的郭霸因滥杀无辜而立了功,一下子就升做了五品官。可惜一个月后就得了重病,御史去看望他时,看见一位老巫师。巫师说:“郭霸的病无法救治了,有几百个鬼,满身流血围著他,拉的拉,扯的扯,咬的咬,都叫喊不能放过他。有位穿绿衣服的人,埋怨穿红衣服的人说:‘早就该死了,怎么还拖延这么久?’穿红衣服的人说:‘前段时间他还没有当上五品官,所以还没让他死。’”过了一会儿,郭霸用刀从自己乳下刺进去,并大声叫道:“太痛快了!”就在那天夜里,郭霸死了。那时正值大旱,郭霸一死,天就下了一场透雨。

有一天,天后武则天问外面发生了些什么事情,郎中官张元一回答说:“外面有三件喜事,天旱下了雨,中桥修建落成,郭霸死了,三件事都值得庆祝。”武则天笑著说:“郭霸遭人憎恨竟到这种程度啊!”

不管中共如何鼓吹无神论,破坏人心中的善念,阻止人相信神佛,不叫人相信善恶报应的天理,但是追随中共邪党做坏事的,能逃得了初一,却逃不过十五,终究难逃善恶有报的天理。从中共邪党99年迫害法轮功起,善恶之报就如影随形,从来都没有断过,只是中共在掩盖着真相。从海外的明慧网报道出来的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报应的案例数不胜数,而且遭报应的惨状惨不忍睹。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光明山镇派出所干警孙学忱,多次出谋划策参与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致使数名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孙多次在公共场合污蔑法轮功,谩骂法轮功创始人,并扬言:“这个报应,那个报应,怎么就不报应我。我这不是很好吗?什么‘三退’(退党、退团、退队),我就不退,看他能把我怎么的,我就跟定共产党。”2008 年1 月25 日,孙学忱突发脑动脉血管破裂死亡,时年57 岁。知情者披露,他死时口不能语,目不能视,手脚不能动,极度痛苦。

上海宝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处警察魏志耘积极迫害法轮功,被提为科长,年薪十多万。2007 年初,认识她的法轮功学员向她讲真相,劝诫她。魏却口出狂言:我才不相信什么因果,共产党给我现在的一切,我就为它办事,人总要死的,无所谓。随后又恶言诋毁法轮大法师父,并狂妄地说“看谁活得过谁”。二十多天后,在单位上午开例会之前,魏正拨打手机,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大小便失禁,暴亡。身体变形膨大,五官扭曲肿胀,二目大睁,死相极其恐怖,年仅42 岁。

 99年7月20日后不久,安徽省蚌埠市电视台记者和市以下各级邪恶头目到一位离世的大法弟子家,把他女儿抓走;邻居中有两个人由于受中共媒体的邪恶宣传,对着记者的镜头说了好多诽谤大法的话。结果不到四年的时间里,这家人接连遭恶报:大孙子在2003年的大年三十离开人世;年初七他本人也离开人世;同年,这人的大儿子被过路的汽车轧断了腿。另一个对着镜头诽谤大法的不久后得了食道癌,也离开了人世。

中共作为流氓党,卸磨杀驴是其一贯的做法,历史早已留下深刻的教训:文革刚结束,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了;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而且中共邪党为了推卸迫害法轮功的罪责,中共的法律已经把责任完全推给了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2013年8月,中共政法委发布“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的通知,文中说:“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今天的中国大陆,出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高官落马潮,那些积极执行江泽民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高级帮凶们,一个个的在中共自己的体制内被查处,或判刑,或正面临着审判等,其中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被逮捕后,已得癌症死亡。表面上是中共的内斗,实际上是善恶有报天理的必然。

那些对中共的邪教本质与流氓本性还认识不清的人,真的该清醒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11年4月发表了公告----《追查国际告全中国人民书》,公告中说:“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在五千年人类文明史中,在每次出现的邪恶与良善的较量中,正义从未缺席过。在这历史的特殊时刻,每个人的行为也是为自己书写未来,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够看清真相,理智对待。当我们走过这段历史时,我们可以无愧地说,我们属于正义者。”

清醒吧,那些至今还被中共邪党牵着鼻子走,还在无知中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助纣为虐者从来都没有好下场,认真的了解法轮功真相吧,这是人走向未来的唯一保证。那里面会告诉你自救的办法。为了自己以及家人的未来,拿出自己的正念与良知,作出一个正确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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