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鉴今:有错即改的慈善君主

严谨


【正见网2015年05月10日】

宋代著名的史学专家洪迈,所著的《容斋随笔》,为后世史学家们所重视。他在《容斋随笔》中,记载了下边一件实事:

五代十国之际,小国林立,互相攻战,天下大乱,各国的皇帝都是武人出身,残忍好杀,草菅人命,不得人心,所以立国都不长久。但其中并不是所有的皇帝都这样残忍,后唐的第二个皇帝唐明宗李宣,就与众不同,颇有仁心,并且有错即改,立弃前非。

例如,他当上皇帝的第二年,即天成三年(928年),京师(当时定都洛阳)巡检军使 浑公儿(人名),向他口头奏说:“外面有百姓二人,用竹竿当武器练习战斗武功,图谋不轨。”

后唐的唐明宗李宣,听后,下令将这两个百姓逮捕起来,交给石敬瑭处理(石敬瑭当时为明宗的女婿,七年后,他投靠北方契丹,推翻后唐以后,自己当了皇帝),石敬瑭不问青红皂白,就将这二人给杀掉了。

到了第二天,枢密使安重诲,上奏说:“昨天逮捕的两人,实际上是在一起玩耍的两个幼童,并不是什么练习战斗的百姓。”

唐明宗听后大惊,知道自己错杀了人。于是下诏向全国检讨自己滥用刑罚的过错,并且减少自己10天的食品,以向冤魂谢罪。石敬瑭不细心审理,也被罚了一个月的俸禄。浑公儿诬告陷害,被削官,杖打脊背后,流放到登州(今山东逢莱)。明宗赐给两小儿的家人各50匹绢、100石麦、100石粟,并由官府出钱,用隆重的仪式,为两小儿,办理了后事。

为了防止今后再出现这类事件,唐明宗又下诏全国州府官吏说:“从此以后,凡有死刑案件,必须仔细审理,决不能随便滥杀无辜。”

他真是当时少有的一位仁慈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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