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珍事:阿克敦对儿说刑狱

秦如初


【正见网2016年04月27日】

阿克敦,章佳氏,字仲和,满州正蓝旗人。他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考中进士,入朝为官,一直做到工部侍郎、刑部尚书、镶白旗汉军都统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少保。

阿克敦的儿子阿桂,字广庭、云岩。阿桂跟父亲一样,本是满州正蓝旗人,因为平定回部,驻扎新疆伊犁,治理有功,改隶正白旗。他于乾隆三年(1739)中举,后因受父亲庇荫,任大理寺丞,累迁至吏部员外郎。又曾任内阁学士,工部、兵部、礼部尚书,云贵总督等职。

阿克敦担任刑部尚书十多年,素性宽恕平和,坦然无私。他不仅自己这样做,而且也这样要求在朝为官的儿子阿桂。有一次,他在家中,阿桂也正好没有出去办公事,在旁侍立。阿克敦仰头,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忽然回头问儿子阿桂道:“如果有一天,朝廷叫你负责刑狱之事,你准备怎样处理案狱呢?”

阿桂被父亲一问,一时回答不上来,只好说:“我还没有学过办理刑狱之事。”阿克敦说:“我知道你没有学过怎样办案,你不妨姑且说说大概。”

阿桂便回答父亲阿克敦道:“如果我负责刑狱之事,一定按照犯人所犯的罪行来定罪,有一分罪,治一分罪;有十分罪,治十分罪,尽可能不出现偏差。”阿桂自以为回答得十分正确,不想阿克敦一听,立刻就勃然大怒,大骂阿桂道:“你这个败家子,将来必定会给家庭带来灾难,真是该死!”连声喊着要家里人,将棍棒拿给他,想要好好教训教训儿子。

阿桂见状,又急又怕,急忙叩头认错,诚心诚意向父亲求教,说:“请父亲大人教我该怎样做,我一定牢记不忘!”阿克敦这才气哼哼地对阿桂说道:“要是照你的办法去做,天底下恐怕就没有一个可以幸免于刑罚的人了!假如此人有十分罪,惩治个五六分,就已经难以忍受了,难道可以有十分罪就惩治十分?何况如果只有一分罪,难道还非要加以惩治不可?”

阿桂从父亲的话中,领悟了一番深刻的道理。后来他自己担任刑部的长官时,时时将这段父亲教育他的往事,讲给自己的属下听。

(《清史稿•阿克敦传》、《清史稿•阿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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