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救同修中 整体配合 救度公检法人员

大陆大法弟子 苍宇


【正见网2016年09月25日】

修炼二十多年了,同修大多都知道除了修去“名、利、情”、修出慈悲心之外;还要修去“怕心、妒嫉心、显示心、欢喜心、怨恨心、争斗心”等等执着心;还要转变观念,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三件事”才配上“大法弟子”的称号。

一、同修有难,不能坐视不管

2013年11月,我市因2014年台历项目,有40多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其中有两位协调同修是我们区域的。我参加了其中一位同修的“营救同修项目”。记得当时有很多同修怕心很重,把同修做大法救人事的多少,作为是否精進的标准。针对这些情况,营救同修项目组的协调人,组织项目组和附近各学法小组同修集体观看师尊在“澳洲法会讲法”录像三遍,同修们把同修被非法抓捕的坏事当好事,不要找被非法抓捕同修的不足,要向内找自己,师尊在《转法轮》告诉我们:“真正修炼,就得向心去修,向内去修,向内去找,没有向外去找的。”我们把所有认识该同修的学员找到一起,“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同修有难,不能坐视不管。

二、向内找修好自己,发好正念 冤判发回重审

同修们通过学法、向内找,觉得2014年台历项目做得太大,不符合师尊资料点遍地开花的法理,部分同修有好大喜功的心,不注意电话安全,协调不力等因素。同修间存在着依赖心、埋怨心、怕迫害心、遇事不找自己找别人的常人心等等。三个协调同修通过学法,觉得我们营救同修项目,要引导同修向内找,修好自己,帮助不精進的同修走出来,做好三件事。让大家明白,师尊用身体的承受换来的时间,是要我们修好自己,救度众生(包括公检法司的有缘人),同修们在参加项目中都成熟起来(达到觉者的境界,才能救人),通过写真相信和面对面讲真相救度众生,救度公检法人员,这才是师尊所要的。随着同修的在法中提高,几朵小花随即开放。

XX区法院先后两次已公布被营救同修开庭时间,通过营救项目组和全市同修发正念,形成整体,使XX区法院非法庭审两次被取消。后来大家有些懈怠再加上其他的原因,XX区法院非法开庭,不顾律师当庭的无罪辩护,冤判被营救同修5年。项目组同修认识到,我们要以法为师,他们说了不算,被营救同修不服判决,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同修们坚持近距离到市中级法院发正念、继续做好三件事,同修们与被营救同修的家属一起配合,使该案被市中院退回XX区法院重审,这是我市有关法轮功案子破天荒头一次,连二审律师都感到意外。这正说明了师父正法整体形势的推進,同时也说明了同修们正念正行的程度,其实我们只是动动嘴、跑跑腿,还是师尊加持的结果。

三、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办案人

被营救同修一审结果被市中院退回XX区法院重审后,协调人不起欢喜心,组织了一次十几位同修参加的小型交流会,同修们围绕着两条主线,一是学好法向内找,整体修炼提高;二是继续配合好,抓紧发正念、讲真相救人。一审前后,因区检察院按中共邪党对法轮功案件的惯例,不核实所谓证据,就将当地派出所在同修家中非法抢走的大法书籍和救人的真相资料当成所谓的犯罪证据,起诉到XX区法院,被营救同修家属把当地派出所违法办案(执行省、市政法委及610的命令)、检察院玩忽职守办案,法院不按法律办案向中央巡视组、省检察院、省法院、市检察院、市法院及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申诉,控告他们的违法行为,对他们起到了震慑作用。

一审被市法院驳回后,协调人与同修一起学法,师尊讲:“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这就是在建立觉者的威德。”(《精進要旨二》〈理性〉),新经文告诉我们修炼人:公检法的众生也是被迫害的对象,要求我们也要讲真相救度他们,他们不是我们的对立面,修炼人没有敌人,我们也要慈悲的救度他们。协调人认为:我们是救度众生的主导,律师重点讲法律真相,搞清证据;家属只讲自家的修炼人在哪都是好人(因邪党有内部规定,不准公检法司公务人员听法轮功人员讲真相,对真相信也是不传不看)。我们陪同家属一起向区政法委、610、检察院讲述被迫害同修在家是好家长、好丈夫,在单位是企业的经理的好助手,邻里之间团结和睦、还经常帮助邻居90岁老太太家干力气活。证实炼法轮功的在哪都是个好人。派出所把好人抓起来了,造成家庭生活不便,精神压力也很大,女儿上大学经济困难,面临辍学的危险。他们也承认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我们通过启发他们的善念,获得了他们的同情,并表示帮助我们协调。区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都是新上任的,通过他们调节,同意该判三年。协调人和家属商议,我们没犯罪,他们判了好人,就是犯罪,应发正念撤案,不让他们犯罪,大法弟子们除了发正念撤案,我们还针对检察院、派出所、法院、居委会、办事处等单位性质不同、职位不同写不同内容的真相信。大部分同修以发正念为主,不误讲真相救人的大事;少部分同修分不同时期写不同内容的真相信,帮助他们分清习近平现政权与江泽民集团不是一路人。一个是坚持依法治国、拨乱返正、弘扬传统文化;一个是以腐败治国、出卖国土、打压修炼好人的暴政。近期,经律师与法官沟通,有对被营救同修改判“实报实销”的意向,就是在看守所关押多长时间,就判多长时间。协调人和同修不被眼前的所谓成绩所带动,从法中悟到:只有撤案,才能救了这些办案人员,就是判“实报实销”,被关押的同修是回来了,可公检法的人还是在判决书上签了字,他们冤判好人,是有罪的。我们以法为师,不断地找自己的不足,目前被迫害同修没有被无罪释放,大法弟子找:“是我们整体配合不够?”;亲属中的人找:“是我们应走進来修炼,没走进来?”;协调人找:“是我们的慈悲心不纯还是那地方有漏?”。

据了解,习近平对宗教的政策不断的改进,9月8日,大陆官媒报导,国家宗教局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的《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提到,〝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2016年法轮功学员〝4.25万人和平上访〞事件17周年前夕,习近平当局罕见就信访问题、宗教问题、政法问题这三大与〝4‧25〞有直接关系的敏感问题做出重要表态;否定江泽民的宗教镇压政策。〝7‧20〞敏感日前后,习当局再度否定江泽民的宗教迫害政策,表态〝对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斗争方法去消灭〞。

江系人马不断地以反腐败的表象遭报。公检法人员通过大法弟子的真相信和家属的讲真相,不愿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可江系政法委有个内部规定:律师可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法官不能做无罪判决。

我们坚信师父是总导演,同修们不断地修炼,遇事向内找自己,不断地提高心性,学好法,发好正念,慈悲救度有缘人。同修们讲真相救人也好,参与营救被迫害同修也好,必须注重过程,重视细节,出发点是为救度对象着想,师父只对真修的弟子做很多超常的事,如果我们的心不纯,正念不足,信师信法不够,旧势力就要捣乱,师父也帮不了我们。我们只有学好法,实修自己,达到不同层次法对弟子的要求,事情才会迎刃而解。

以上是个人所悟,有不妥的地方,请同修们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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