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0年06月01日】
一、代考中第是何人?
宋代人刘之杰,参加科举考试,策论的考题,刚作了一道,便觉得腹疼、腹泻难忍,顺手拿起试卷,奔向厕所,把试卷插在厕所的门缝上。腹泻之后,忘了试卷,直接回去,然后再回到厕所门前找试卷时,已经不见了试卷,他以为这次考试,肯定没有希望了。没想到,揭榜之后,他却名列前茅。
后来,刘之杰的官位,屡升到置制史。有一次,他到州邑去视察,邑宰向他禀告公事后,邑宰说:“以前时,我曾登第,恰好与大人您同榜。我有一语奉告。”
刘之杰听后,有所敏感察觉,便问道:“你是说考场中的事吗?”邑宰说:“正是。”
刘之杰便把邑宰,请到屏风后面密谈,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邑宰答道:“当时,我在考场上,也去上厕所,见到您的试卷,还欠第二、第三两道大题没作。我便带回去,为您代作、补足,然后,交给了考官。”
刘之杰十分感动,说:“我一生官场仕宦,都是您所赐给的呀!为何不早相见?不早告知?我被蒙得好苦啊!”刘之杰又呼妻子、儿女,都来拜见这位恩公!他对邑宰说:“生我者父母,成我者恩公也!”
于是,从那以后,重重报答了这位邑宰的恩情。不久,刘之杰夜间忽然作梦,见一神人讲:“你前世有助于他,他今世报答于你。可见助人即是助己。”刘之杰惊醒,大受教益。
(宋代俞琰《书斋夜话》)
二、书生命苦,不怨天尤人
北宋时,范仲淹镇守鄱阳,有一个书生,前来献诗,诗写得很好,范仲淹盛情招待了他。
书生自己说,他是普天下最受穷、挨饿的人。当时盛行唐代书法家欧阳询写的“荐福寺碑拓本”, 范仲淹准备纸墨,想拓印一千本,让书生带到京城去出售,这样可以解穷书生的困难。纸墨都准备齐全了。
但是,当天夜里,雷声大作,突然之间,把那块碑,击得粉碎。想帮那位书生,竟没有帮成!
范仲淹表示遗憾。书生叹道:“这是我自己命苦,不怨天尤人。”
(宋代释惠洪《冷斋夜话》)
三、云庵法师救盲女
云庵法师住洞山时,有一次到某信徒家去,途经山林,猛听得有人哀叫,叫声中夹杂着流水之声,顺声音寻觅,发现有个人,蹲在山涧水中。
云庵法师急忙命两个跟随的力夫,下去相救,自己在涧旁石上伸手相拉。一看落难之人,原来是个双目失明的女子,年纪大约十七八岁。询问盲女为何坠涧?盲女对云庵说:“我妈妈死了,父亲给人家当长工,远离家门,我哥哥穷得没有饭吃,就把我带到这里,突然把我推下山涧。”
云庵法师听了,不觉泪下,对其中的一个力夫说:“你还没有成亲,就把她接回家去,我负责你们的一生衣食。”力夫答应了,就用云庵法师所乘的竹滑杆,把那个盲女,抬回庙里,云庵法师步行随后。
盲女后来与力夫连生三子,长大后都为庙里做事。云庵法师后来到别的地方做主持,仍派人不断地送来衣食。
(宋代释惠洪《冷斋夜话》)
四、一举入高空
侯蒙从少年时,便投身科举,可一直到三十一岁,才弄了个乡贡生。人们都觉得他年长,而且貌丑,都不尊敬他。有个轻薄子弟,把侯蒙的形象,画在了风筝上,引线放飞。侯蒙的画像,随着风筝,飘来飘去,引得人们哄笑。
侯蒙的丑容,被人画像,到处飘展。这本来是件受侮辱的事。但是,侯蒙看了,不但没有生气,反倒忍辱,大笑起来,并且作了一首《临江仙》词,题在风筝上,词中写道:
未遇行藏谁肯信?
如今方表名踪。
无端良匠画形容。
当风轻借力,
一举入高空。
才得吹嘘身渐稳,
只疑远赴蟾宫。
雨晴时候夕阳红。
几人平地上,
看我碧空中!
后来,侯蒙果真一举中第,不到四十岁,便成为执政的大官。
有人评价说:“受辱心坦荡,前程更无量!——侯蒙之谓也!”
(宋代洪迈《夷坚志》)
五、“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做人处事不可伤天害理”
宋朝大观年间,京城医官耿愚,买了一个侍婢,美丽又聪明。过了一年多,侍婢站在门外,有个小孩从此经过,把她当作母亲,眷恋她不肯离去。侍婢也爱怜地抚摸着小孩。
小孩回家后,对他父亲说:“我母亲在某某家。”当时,他母亲已经死后安葬了。他父亲没有相信,试着到坟地看一看,好像被盗贼挖过似的,而尸体也不见了。回家后,携带儿子拜访耿家的邻居,悄悄地询问耿家婢女的姓名,原来真是他死去的妻子!于是就假装成商贩,在道路上徘徊,等候耿愚的侍婢,出来后见她。耿愚的侍婢知道了,就把他叫到跟前,和他叙说别后的相思之情,接着就哭了,对人说:“这是我丈夫呀!这小孩是我儿子。”
医官耿愚听了后,非常生气,诟骂责备侍婢说:“去年买你时,你本没有丈夫,有契约和牙商可以验证,你怎么敢这样呢?” 侍婢的丈夫,到开封府打官司,详细地述说了经过。侍婢昏昏然不能够回忆,只是说:“我走到一座桥上时,迷了路,被牙婆引去,由于饥寒交迫,所以把自己给卖了。”牙婆也说:“确实是和她相遇在广备桥,她想找个吃饭的地方,就把她给卖了,偿还债务。”
京兆尹没有追究事情的始末,叫侍婢原先的丈夫,将侍婢卖身的余钱,偿还给耿愚,然后把妻子领回家去。但是,耿愚不服,侍婢的丈夫又跑到御史台,去打官司。
审讯还没有开始,又忽然丢失了妇人,耿愚的侍婢突然不见了!再也找不到那个侍婢了。这时,京兆尹出来说话了,他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做人处事不可伤天害理。侍婢既然找不到,这场官司就暂时作罢。”
(宋代洪迈《夷坚志》)
六、狗认识强盗
福州人奉议郎郑某,宣和年间,担任乐平县知县,郑某从乡里携带一条狗来,平时,狗很温驯,不乱咬人。
这个县境内,有个做买卖的妇女,以卖花粉之类的东西为生,经常出入县署,郑某对她也很敬重。妇人曾经白天进入堂屋,狗迎上来,咬住她的乳头,妇人倒在地上,几乎死去。
郑某叫家人,把狗绑起来,念及它是从家乡那么远的地方带来的,不忍心杀它,把它送给本县寺庙的僧人。
当天晚上,郑家被盗,过了半个月捕到贼人,一一审讯,才知道这个卖花粉的妇人,是贼的向导。方领悟到狗的灵性,狗认识强盗。于是郑某又把那只狗,从寺庙里要了回来。
(宋代洪迈《夷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