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7年06月16日】
写中国字,习惯上觉的笔画太多时,人们会找出字音相近的,简化它,写出来。当大部份人已经习惯于这个简化字的使用后,就成了“约定俗成”,变成正式用字。
【 与 】
,读“例”的音。像2003年初的流行病SARS,就属之。一种流行性的、每家每户每个人得病时的情况都大同小异的,就叫作“疫 ”。《说文》解“ ”这个字: , ,恶疾也。从疒,部首乃是疒,里面的“ ”字,本应是“ ”,乃是虫的意思,它的原写法是: ;和“虫”有关,反而和“ ”的关系较少;可是,因为这个字中有个 字,所以简化了后的字里面,就用 的简体 字替代,成了 ,是个和原意完全不同的字了,不但如此,连字里面的那个音也不复能辨了。一个简体字,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也失去了它的读音,它还能是啥?
由此看来,当我们为了快速,有时需要写简化字时,对这个字的原意如果有一定的了解,也许会改变我们的某些书写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