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8年10月22日】
张咏,是宋初著名的地方大吏。他为政恩威并用,治理四川的政绩特别显著。宋真宗初年,张咏以工部侍郎出任杭州太守。
有一年遭遇自然灾害,两浙的广大地区严重欠收,百姓的生活非常艰难,很多人只能靠贩卖私盐,维持一家老小的半饥半饱的生活。可是,宋代以天下盐利皆归政府,严厉禁止私人卖盐。这些穷苦百姓出于生活所迫,不得不铤而走险,许多人也因此落入官府手中,光杭州府就抓获了好几百个贩卖私盐的苦力。
张咏十分同情这些穷人的遭遇,他对抓来的人,采取了宽大处理的办法,只薄薄加以惩戒,便尽行放出。他的下属提醒他说:“贩卖私盐的情况这般严重,倘若不严格绳之以法,恐怕难以禁止,不好向上面交待。”张咏说:“你们难道没有看见,钱塘十万人家,吃不上饭的,就有十之八九。如果他们不靠贩卖私盐,赚几个钱买米下锅,怎么活得下去?一旦断绝了这一线生路,倘若有人登高一呼,马上就会聚集起来造反作乱,那时的危害,就不可想象了。不妨暂时松动一下,等到秋收之后,再按法规,严格执行就是了。”
下属的吏员,都被他关爱百姓的行为所感动,积极执行了他的主张。正因为在大灾之年,采取了他的这种比较灵活的措施,使得浙江的社会秩序,得到稳定,较平安地渡过了难关。
另外有一件事。杭州有个青年平民,与姐夫争家产,告到了张咏那里。那青年说:父母死得早,嘱咐姐夫照管家产,如今自己长大了,可姐夫没有归还祖业的意思。张咏传来那青年的姐姐和姐夫,他看见那姐姐是个老实的妇女,在人前不敢说话,一切都听丈夫的;而她的丈夫却能说会道,一脸的精明。他说:“我岳父死的时候,这内弟才三岁,岳父叫我掌管田地房产。岳父还立有遗书,说等到内弟长大后,以十分之三的财产分给他,余下的十分之七留给他姐姐和我。”说罢,从怀里掏出岳父的遗嘱呈上。关于财产分配的安排,果然如他所说。
张咏看了遗嘱后,又看看那个原告年轻的可怜的样子,他马上叫衙役拿来一盅酒,然后恭恭敬敬地将酒浇在地上,祭奠死者,然后,郑重其事地对那姐夫说:“你的岳父,真是一位有卓识远见的老先生!他知道自己死后,儿子还小,无依无靠,所以托付给你。他留十分之三给自己的儿子,让你得十分之七,是要你心满意足、能将小舅子抚育长大。他很了解你的人品心地,倘若他说留十分之七给自己的儿子,恐怕你的小舅子,早就被你置之死地了!”
最后,张咏判定,以十分之七归那儿子,以十分之三给他姐夫。他警告那姐夫说:“姑念你这些年,抚育小舅子长大成人,也算是你岳父家的有功之臣,但你毕竟是外姓,产业应当还给你的内弟,给你留三成,是酬答你的功劳。就是这样,你家的生活,己经很不错了。以后,你不得妄生邪念。”原告的姐姐连连点头,姐夫也无话可说,果然是:原告与被告,都同意了。
人们都佩服张咏太守的眼光锐利,深入人心,断案公平。
正是:
难得太守心公正,
原来人心都是秤;
办事入情又入理,
口服心服皆尊敬!
(《宋史•张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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