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理由多么荒诞与邪恶

一竹


【正见网2010年05月04日】

据明慧网报道,2009年2月,辽宁省法轮功学员卢广林在盘锦监狱绝食抗议期间,全身多处被烫伤,牙齿被打掉,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狱方为了推脱责任,说是:“为了提高卢广林体温,护理时,不慎将他烫伤。”

在护理时不慎烫伤致死?既然是护理,那就应该是保护而使其不受伤害,即使是不慎被烫到,也不至于危及生命。这么荒唐可笑的理由,也只有中共能编得出来。

明慧网资料显示,在中共对法轮功的十多年的迫害中,到目前已有3370位大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得到证实,这还不包括大量失踪的法轮功学员,以及被非法关押在秘密集中营并被中共活摘器官牟利后焚尸灭迹的学员案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此肆无忌惮是源于当初江泽民的“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叫嚣。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下,在“打死算自杀”这种丧心病狂的指令下,迫害致死是无需理由的。但邪恶的中共,也自知作恶多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恶,总是要拿出点理由的。于是各种荒诞无耻的致死理由就此出炉。

请看下面的案例:

北京法轮功学员董翠(医学研究生)被转入北京大兴女子监狱,仅8天就被迫害致死,年仅29岁。事件被曝光后,女监造假称“自然死亡”。

贵州法轮功学员郑定和被迫害致死。家人赶到医院看到郑定和的耳、口、鼻内都塞有棉花,人已瘦到了皮包骨,身体都缩小了,双拳攥紧,右脚趾成乌黑状,已溃烂得看到骨头了。医生说死于“心肌梗塞”。

四川法轮功学员赵忠玲和黄敏先后于2007年5月8日及8月15日,被迫害致死,警方及医院宣称她们都是死于“器官衰竭”。黄敏死时口腔内有血,嘴张很大,一颗下牙不见了,眼睛睁着。手指完全扭曲向下扣抓着,两小臂上有很多抓痕。

内蒙古赤峰法轮功学员孙敏被迫害致死,恶警称孙敏系“跳楼”死亡。而孙敏家人见到了孙敏的尸体,身体、头部、肩部、颈部、腕部、手都有刑具伤痕。

毋需多举,这也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对于一个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来说,以“真、善、忍”为修炼标准,首先会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平和,同时达到的就是祛病健身。在迫害发生前的1998年9月,曾由医学专家组成的小组,对12000余名法轮功学员進行表格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所以,法轮功学员的身体是健康的这一点,中共是明明白白地知道。而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它一方面利用了这一点,在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中牟取暴利,制造了史无前例,令人发指的罪恶;另一方面,它通过打毒针,送精神病院等手段残害法轮功学员,一旦迫害致死,就拿出有什么什么病的借口来搪塞。

当初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时,也是完全知道法轮功是怎么回事的。为发动这场迫害,更是处心积虑制造出所谓“天安门自焚”、“杀人”等借口,不断的向不明真相民众灌输这些欺世谎言,以挑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同时,真正杀了人的它,却拿“跳楼”“自杀”等谎言继续栽赃陷害。而法轮功的书中明确说明“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

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中共向来惮于让家属去看被害人的尸体,因为它给出的致死理由如心脏病、自然死亡等的谎言,怎么也掩盖不了那满身的伤痕是暴力带来的事实。所以每遇此种情况,它们的做法就是,强行火化,禁止家属接近尸体,或者威逼利诱,逼家人签字承认被害人“有罪”。这完全是一个流氓的做法,而且是一个极其邪恶的嗜杀成性、说谎成性的流氓的做法。

其实中共的谎言并不高明,比如近年来的看守所各种离奇死亡:“躲猫猫死”、“做恶梦死”、“睡姿不对死”、“喝开水死”等等。中共给出的荒诞死亡理由,尽管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都不会相信,但它依旧会炮制下一个可笑的理由出来。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它的本性,它本性是邪的毒的,你说让它不害人,那它也做不到。而它拿出这些荒诞与邪恶的无耻理由,它也无非是告诉人们,我是流氓我怕谁,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这真是把指鹿为马表演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了。然而“指鹿为马”所有当事者的结局,那也是明摆着有前车之鉴的,因为谁也逃不过善恶有报的天理。

(注:以上案例选自明慧网,均有据可查。)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文明新见

文明新见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