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翁同和身为帝师,贫廉自持

严谨 整理


【正见网2011年09月12日】

翁同和 (1830―1904年),字叔平,晚号松禅,清代江苏常熟人,光绪帝的师傅。翁同和于咸丰六年(1856年)中状元,入翰林院为修撰。曾经典试陕甘两省乡试,旋充任陕西学政。

1866年,翁同和奉诏入弘德殿,为东西两太后及同治帝讲读。1868年为国子监祭酒。1876年入毓庆宫行走,担任光绪帝的老师,至1895年止,长达20年。同时历任户部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刑、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少保衔。于光绪八年、二十年两入军机,兼总理各国事务大臣。

翁同和身居高位,又任帝师,但他一生能清操自持,廉洁奉公。他主掌户部时,曾一改过去户部前任将各省進缴的“固本银,”专解内务府、供太后私用的旧例,将此项银两一律撤去。因而受到西太后的衔恨。

一次,主管部门负责人借某国款,私下给翁同和進奉了一份借款回扣,这在腐败的清王朝,本已是尽人皆知的秘密。但翁同和不为所动,当下严辞拒绝接受。第二天,他将此弊端,奏闻光绪帝。光绪大怒,严命密查:分贪这笔回扣诸人的姓名,但因西太后也参与了收取回扣,此事终于不了了之。

翁同和在戊戌政变后被罢斥还乡,当时授大学士衔,戊戌政变慈禧重新垂帘听政后,被任为军机大臣的荣禄,知道翁同和很清贫,就在翁同和行前,特地备千金相赠,但翁坚决不受。荣禄认为:翁同和是因为在戊戌变法中政见不同,衔恨自己而不受金,颇为恼怒,误以为自己是真关心翁同和,但翁对自己仍怀旧仇。其实,他不了解翁同和的襟怀:不受金的主要原因,是翁非常看重操守,而决不愿意破坏自己清廉,并不是由于政见的分歧,而衔旧怨。

翁同和被罢斥回乡后,因他平时居官廉洁,宦囊不丰,生活比较窘迫,但他殊不以为意。每日除到地方官衙,去报一下到,以符合“交地方宫严加管束”的处分外,平日居家,仅以作诗、写字消遣时间,并改缮自己过去的日记。后来,地方官认为他年龄大了,过去地位又很高,“每日来衙,唱名报到”(这是慈禧的规定)使自己太尴尬,就准许他去自家在常熟白鹤峰山中的别墅居住,而不必日日前来签到。当时他家无长物,生活仅靠过去的友好、门生周济,勉强度日,有“山居甚窘”之说。在这种情况下,他著有《瓶庐诗文稿》《翁文恭公日记》等。

翁同和位极人臣,且又作为帝师,犹能如此抱守情操,廉洁持正,在世风日下、官吏贪墨成风的晚清时代,确实可称为“出淤泥而不染”了。

正是:
欲为人杰须人洁,
贫廉自持心如铁。
明月清风广为友,
蔑彼淫丑与贪墨。
浩然正气壮千古,
胸有古韵不迷惑!

(事据《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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