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1年10月10日】
孙中山(1866―1925年),名文,字德明,号逸仙,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县)人。他是民主革命的先驱,中华民国的缔造者。
孙中山先生为中国的独立和自由,奔走呼号,艰苦卓绝地奋斗了四十余年,功勋昭著。他一生廉洁奉公,清正耿介,从未给自己和亲属置办过任何家产,私谋过任何特权。
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由于胡汉民(广东都督)要随孙中山北上南京供职,广东都督的职位空缺。当时不少广东绅商百姓,联名举荐孙中山的大哥孙眉,出任此职,并要求孙中山委任。孙眉多年来,一直扶持其弟的革命活动,数次捐巨款支援起义,为民主革命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出任都督之职,也无可厚非。但孙中山得知此事后,即刻致书广东各界团体予以劝阻。同时又致函其兄道:“粤中有人议举兄为都督,弟以为政治非兄所熟习,兄质直过人,一入政界,将有相欺以其方者。未登舞台,则众人属望,稍有失策,怨亦随生。为大局计,兄宜专就所长,专任一事,如安置民军,办理实业之类,而不必当此大任。且闻有欲用强力胁迫他人以举兄者,以此造因,必无良果,尤不可不避也。”孙眉听从其弟的劝告,没有出任粤督。
1925年2月24日,孙中山病危时,留下一份《家事遗嘱》,其中谈到:“余因尽瘁,不治家产,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3月11日,孙中山在遗嘱上签字,第二天便溘然长逝了。
中山先生竭尽终生,为被压迫民众的利益而奔走,却从来没有为自己和亲属,置办过田地家产;中山先生手创中华民国,出任临时大总统,却从未追求过高薪厚禄。临终时留下的遗产,只有生前的一些衣物,两千余册书籍,及一所华侨为他捐资购买的住宅。
这位中华民国的缔造者,实际上是“没有存贮私产的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