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1年03月30日】
李老师在《转法轮》一书的“论语”中一开始就说:“‘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如果开辟这一领域,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否则,宇宙的真相永远是人类的神话,常人永远在自己愚见所划的框框里爬行。”
98年初我曾回大陆,带了十几本《转法轮》的书,准备送给亲朋好友,因为自己得了法,深感到大法的好处,也想将这种喜悦和好处让亲朋好友同喜,让他们也有机缘得大法。一位在社会科学院工作的朋友,知我回来后,便来拜访,我热心地向他们推荐了《转法轮》一书,他说曾翻阅过,认为有些概念不能认同,他说:“佛法”和科学是两个不同概念的东西,怎么能将“佛法”说成是一种科学呢?自然,他这种后天形成的所谓“概念”的观点,就成了妨碍他得法的一个原因之一。当时我得法才半年。便为此与他争得面红耳赤,现想起来仍做不到忍。无独有偶,在另一次朋友聚会中,自然而然地谈到法轮功的问题,其中一位朋友的先生,也是根据他自己以前得到的知识和所形成的观念,便大加肆意评论,毫不怀疑他自己后天形成的这种知识和观念的正确性。
回来美国后,随着自己学法的次数增多和深入,我越发见到老师的论语之伟大和重要,老师为何将“论语”放在全书之首,而且开门见山的第一句话就点明:“如果开辟这一领域,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可见,上述开头举出的二例,他们之所以不能步入《转法轮》的大门,就是常人的观念阻碍了他们,成为了他们得法的绊脚石。
在哲学上有一句名言“熟知非真知”。即是说,我们平常以为是熟悉知道的东西,并不等于我们真正地知道这些东西,并正因为以为它们是熟知的,因而从不考察它们的来源,亦不考察它们的适用的范围,就认为之为普遍有效准的。可是正是这些我们认为是熟知的东西和观念,通常只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范畴内适用,并通行无阻,它一但遇到了更高的领域和更深一层的范畴里的事物时,便显得无能为力,有时甚至于出现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结果出来。到了这个时候,亦是到了该转换到更高范畴来认识问题的时候了,而老师所传的法轮大法,无疑就是此一更高范畴里的知识,所以假如我们停留在常人的知识范畴里去认识这更高范畴里的事物,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前进一步的,我们亦须相应地转换到更高一级的范畴上来,才能正确地认识和理解里面的真正东西,才能发现其伟大的真理和无比丰富的内涵。
举个通俗的例子,美加地区许多小孩,当其七、八岁开始换牙之际,都经历过牙仙这一传说的故事,说是当小孩的牙齿掉下来了,将其包起来放在枕头底,到第二天早上睡醒觉时,就会发现牙仙已经将牙齿拿走,而换成了钱币,于是小孩拿到了钱币,便很高兴地逢人便说起此一故事来。此时关于牙仙此一观念就在小孩的脑海中形成了。同样关于每逢圣诞节,圣诞老人会从烟囱里下来,给每家小孩派送圣诞礼物的故事,亦同样在每一个小孩的心中形成了圣诞老人派礼物的观念。那么,这种后天形成的观念,在小孩时期,对他们来说,无疑是真的,有意义的。否则的话,亦不会一直代代相传,流传到今天了。但当这个小孩长大了,成家结婚了,又成了父母时,也就是他(她)们的意识和观念成熟了后,他们又是怎样去看待自己早年所形成的牙仙、圣诞老人等的观念呢?当然,人们认为这些传说和观念对小孩的成长是有益处的,所以明知道是假的,人们亦乐意让其假下去,谁也不会对小孩揭穿真相,还是让小孩日后自己的意识和观念成熟起来后,自己去认识它吧。可见,人们后天通过学习和实践得来的常识和经验,亦即是常人熟知的观念,通常只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的范畴内适用,一旦离开这个日常生活的范畴,便显得不足,如拿它们去认识更高范畴里的事物时,更是无能为力。但这时候的人们,由于已经习惯与使用这些熟知的观念和常识,例如什么是科学呀,什么是佛法呀?当初它们的起源是如何规定出来的, 是谁规定它们出来的。它们当初规定出来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人们已经如此习惯于使用它们,而从不问它们的正确性、真理性如何?无疑等于一个成年人,假如仍停留在牙仙的故事和圣诞老人每年会从烟囱里下来送礼物的观念那样,你会说他是对吗?所以,拿这种所谓熟知的科学和佛法的常人认识中的观念,而去衡量和理解更深一层的知识和事物时,显然便会显得无所适从,甚至引起矛盾的结果出来。
老师为了传宇宙大法,只是借用了人间现有的语言和观念来说法。老师讲过,佛的交流,一是通过无声的思维传感,一是通过打手印,如果老师用上述二种方法给我们传法,保证就不会出现上述二例误解大法的情况,但我们在地球上,又有谁可以听懂或看懂(手印)老师的讲法呢?所以,老师在传法过程中所使用到的人世间的观念和语言,只是为了让我们在一开始能够易于理解,但是它是有更深一层的认识和内涵,并不完全相同于我们常人所熟知的这些观念和语言,我们假如仍停留在常人的观念和常识去理解和看待大法时,非但不能前进一步,而且还成为得法的最大障碍。
西雅图大法弟子 泰源
200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