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标不治本

文/一针 2001年3月11日


【正见网2001年03月29日】

香港新报评论“贪污案谈到高薪养廉”中,认为“中国官员贪污腐败的最基本原因是官员的权力太大,但人工却太少。”

这个论点没有切中要害。

行动由思想支配,是思想先腐化,然后贪污。说低薪就贪污,不符合逻辑。“低薪贪污、高薪养廉”,非问题之症结所在。

老一辈的干部大多数不贪污,他们权力大,报酬并不多,工薪制以前只是供给制,但能洁身自好,不攫取民脂民膏,靠的是高尚的思想品质。

中共干部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先他后己,但时至今日,不少人思想深处只为自己、老婆、子女和亲信的利益日夜盘算。

人生观和世界观变得不好,社会道德沦丧,成了普遍现象,这才是贪污的根源。

曾经有人在描述清朝的腐败时说:任何一个想诚实的官吏都不得不跟着那些不诚实的人的足印走。他必须接受贿赂,才能支持他上级对他索取的贿赂,而且要纵容两种贪污……

此处所说的两种贪污是指官吏下属的和上级的。试对比,现在中国大陆是否也存在这种情况?答案是肯定的。

希冀以大幅提高官员的薪酬来解决贪腐问题,充其量只能治标,依然清除不了上级、下属和同僚间盘根错节的贪污索贿。

如果不提高整体社会的道德水准,要想根治贪腐,谈何容易!病急乱投医而已。

(资料来源:明慧网,编者略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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