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6年09月23日】
明代的番禺,是广州府的倚县,所谓倚县,是指县与府同治,都在广州府城之中,而非今日番禺县所在之地。
广州自明朝初年,便是海外通商的要地,设有市舶司,专门掌管接待各国贡使及商人,贸易既广,商、民混杂,又远离京师,风气与中原迥异,因此史书称:“番禺帮号烦剧。”就是:麻烦事多,难于治理。
当时番禺,还有一个难治的原因,便是卫所军士的横行不法。自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朱元璋,以廖永忠为征南将军,率舟师取广东后,以其地遥难制,多设军士镇守。这些军士横行市中,欺压人民,地方官力不能治,县中佐吏,反而常遭军士鞭辱。几任知县均不堪其扰,解任而去。
洪武十年(1377年),一个名叫道同的新任知县,来到了番禺。道同本是蒙古族人,世居河间(今属河北),以孝著称。洪武初年,以荐授太常司赞礼郎,后因番禺难治,知县不得其人,经选荐乃由道同出任。
道同来到番禺后,首先便解决军士扰民的问题。他执法严格,凡是不合理之事,不管是谁讲情,一概不听,先后制裁了几个害民的军士。军士们从此知道这位新任知县厉害,行为有所收敛,商人和百姓们才得以稍安。
可惜好景不长,洪武十二年(1379),永嘉侯朱亮祖,被派来镇守广东,又把道同刚刚治理好的秩序,给打乱了。
朱亮祖是明朝的开国功臣,洪武三年(1370)大封功臣时,受封为永嘉侯。朱亮祖是武将出身,“勇悍善战而不知学,所为多不法。”平时恃功胡为惯了,从不把国家法度放在眼里。
他一来到广州,立刻成了那些军士中的恶徒和为非作歹的土豪们的靠山。这帮家伙,经常到朱亮祖那里,讲道同的坏话。朱亮祖自然不会把一个小小的知县放在眼里,几次以威势逼压道同,可是没想到这小小的七品芝麻官,却是个不畏权势的强县令,丝毫不为朱亮祖的权势所动。
有一次,几十名土豪地痞,在市中欺行霸市,抑买珍货,稍不如意,便要打人抓人。道同得知这一情况,下令将为首的抓来示众。土豪地痞们便去找朱祖亮,行贿求免。朱亮祖知晓道同不畏权势,硬要他放人不成,于是设酒宴,将道同请来,酒席之间,婉转谈及此事。未料道同听罢,当即站起来厉声说道:“朱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道同软硬不吃,朱亮祖不觉恼羞成怒,派人到街上,把那些放在烈日下示众的土豪,硬抢了回来。
从此以后,那些为非作歹的家伙,均知道了永嘉侯朱亮祖这棵大树,争相攀附。一个姓罗的富豪,索性将女儿,送给朱亮祖为妾,其兄弟因此怙势为奸。道同自然不管那一套,依法办事,将违法的罗氏兄弟,逮捕按法处治。朱亮祖知道对道同没有办法,于是故伎重施,又派部下军士,到县狱中将罗氏兄弟夺回。
朱亮祖三番五次仗势劫走人犯,道同官卑力弱,无法与之抗衡,义愤难平,于是将朱亮祖所做违法诸事,一条条写明,上奏给明太祖朱元璋。
朱亮祖得知道同要上疏弹劾自己的消息后,不由有些发慌,他采取恶人先告状的办法,抢先写好奏疏,诬告道同傲慢无理,派人先行送到朝中。
明太祖朱元璋,得到朱亮祖的奏报,信以为真,按照疏中所列之罪,传旨遣使前往番禺,将道同斩首。使臣刚刚奉旨离京,朱元璋便又得到了道同所上奏疏。看到道同这份奏疏,朱元璋立即明白了事情真相。一个位卑职低的知县,而敢于斥言大臣不法之事,这样耿直而有骨气的官吏,正是可用之人。朱元璋急忙再派使臣,奉旨前往番禺,收回前旨。
然而为时已晚,当第二位使臣赶到番禺时,道同已遭冤杀。
朱亮祖虽然以恶人先告状的办法,将道同陷害致死,但他却忽略了一点:他的诬告,致使明太祖朱元璋误杀道同,朱元璋感到被戏弄了。像明太祖朱元璋那样的严厉有为的皇帝,是绝对戏弄不得的。
第二年九月,朱亮祖被召回京师(南京),朱元璋下令:将他同他儿子朱暹,一起鞭笞处死!
大凡敢于为非作夕的不法之徒,肯定会有所倚恃。番禺的卫所军士,所以敢横行不法,是因他们有特权,地方官不但不能治理他们,有时反而会遭军士鞭辱。因此,道同之前的几任知县,均对军士的不法行为,无可奈何。
道同是一位天生的硬骨头,他对那些不法的军士,不肯听之任之,处决了为首的几个害民军士。致使其他不法军士的行为,有所收敛。但好景不长,这些平时横行市中,欺压商、民的军士,有了朱亮祖这个大靠山,更加为非作歹,横行不法。在朱亮祖的纵容下,这些土豪地痞,欺行霸市,为所欲为,甚至公然抢夺被抓的土豪地痞,其行为猖獗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软硬不吃的道同,其处境可想而知!可怜道同一心想惩恶抑强,却被陷害致死。
朱亮祖被处死,缘于道同被误杀,朱亮祖一死,番禺的土豪地痞失去靠山,对商民、百姓来说,是除了一害。所以番禺的百姓都认为,道同不仅活着时,能惩恶安民,死后仍能保护商民。人们虔诚信赖道同,为了纪念他,纷纷刻制了他的木主(道同的名字位牌),供奉在家中,先是感戴纪念他,后来,“凡所祈求,卜之辄验!”于是,当地的广大民众,都说:“道同成了神仙!”
悠悠苍天!自古在中国百姓心中,那些能够为民请命的人,都是他们的保护神!而且,道同又是舍命为民,“凡所祈求,卜之辄验!”老百姓把他奉为神灵。
(事据《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