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刺史为民捣药医伤(数文)

慧勉


【正见网2018年11月23日】

一、王阳明助人,亦自免祸

宁藩王叛乱,被抓获后,皇上忽然又来巡幸。那些奸臣们,都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想从中捣乱,想查旧账。本属无罪,但无事生非,牵扯越复杂,死的人会越多。王阳明非常忧愁这件事。

恰巧有两名中贵人(宦官),来到浙江省,王阳明在镇海楼设宴,酒喝至半酣时,王阳明屏退去左右人员,撤去楼梯,拿出一匣书简,给二人看:这些书信,都是他们这些人,过去和叛逆的宁藩王的互相通信。全部都拿给了他们。建议:一把火烧掉!两名宦官,感谢不尽。

王阳明到了晚年,免于祸患,也多亏这两名宦官,从中维护。假如那时候,王阳明用书信威胁、挟制这二位中贵人,那么,仇恨就会加深,后来的祸患,他自己也就不能免除。所以宽厚待人,就是厚待自己。

二、罗通用善心,把大事化小

罗通以御史身分,巡视蜀地。蜀王在诸藩国中,第一富有。出入对越级使用皇帝一样的车马、仪式。罗通心想约束蜀王一下。一天,蜀王拜访御史衙门,罗通突然派人,把他不应该使用的仪仗队,查收了。

蜀王神气沮丧。藩王的司法人员,都来拜见罗通,打听情况。并且说:“听说御史要报告朝廷?,蜀王将有不测之罪。现在您看怎么办好?”

罗通说;“是这样,请诸位考虑考虑吧。”询问情况的人,第二天又来了。罗通说:这很容易办,你们应当秘密地告诉蜀王,只说:“黄色左纛,是过去玄元皇帝庙里的器物,现在,蜀王已经归还给庙里了。”玄元皇帝是玄宗巡幸蜀地时用的。他们听从罗通的话,于是事情得到了解决。蜀王从此也收敛了自己的行动。

罗通用善心,把大事化小,与人为善。
    
三、刺史为民捣药、医伤

叶南岩做蒲州刺史时,有聚众斗殴的,到州里来告状。一个人流血满面,受到重重打击,胸部几乎裂开,快要死了。叶公看见,心里很不忍,当时家里有特效的创伤药,叶公马上站起进到内室,亲自捣药,令人拿到帐幕边上,委托一个谨慎、认真、忠厚的仆役,和幕官说:“要好好看视他,不要让他受了风。这个人要是死了,是你们的责任!”不让他的家人靠前!于是略微审讯核实,把仇家押在监狱中,而把其余的人,都放了。

一位朋友,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叶公(叶南岩)说;“大凡人们争斗,都没有好气,此人不马上救治,那就死了。这个人要是死了,就得一个人偿命,他们的妻子成了寡妇,孩子成了孤儿,加上连累到的一干证人,就不止一户家破人亡!这个人要是伤愈了,此案不过是一个斗殴罪罢了。人之常情是想打赢官司,就是牺牲了骨肉,也心甘情愿。所以我不让他的家人靠前。”过了不久,受伤的人恢复了,官司也就平息了。
    
 像这样的叶南岩刺史,细心尽力的调停安排,着眼于保全许多人、许多家的良苦用心,这难道不是大慈悲、大善举吗?

四、太守从缓 处理民间诉讼

赵豫做松江府太守时,每逢遇见告状而又非急事者,则告诉说:“明天来吧。”开头时,人们都笑话他,送他一句歌谣:“松江太守明日来”。殊不知告状者来时,一腔怒气,经过一宿,第二天,怒气平息了,有的经过大家劝戒,因而官司平息的事多了。比起那些用刑具把人抓来,吃了原告、被告,两面统吃,而使自己得利、扬名的官,二者的差别,何止天上地下!

五、“做人做事,要“清、勤、和,缓”

李若谷教育他的一个学生,讲“做人做事,要“清、勤、和,缓。”学生说:“清、勤、和”我已经懂得去做了。但是‘缓’字,怎么可以实行呢?”

李若谷说:“天下有什么事,不是因为忙中出错的!  ‘明日来’一语,不但使自己不错,而且还能挽救别人的错处。所以要缓!”就在这个时候,侍郎周忱正,做当地巡抚,凡有须要商议的事情,都必定和赵豫商量,目的在于吸取赵豫的详明审慎的长处。
    
陆子静、陆九渊,掌管荆门的军事,曾经在夜里,与僚属们一起圈坐,办事人员,讲诉有一老者,前来告状甚急。招呼进来问他,老者身体发抖,说的话也不可理解。让办事员写下状子,说是他的儿子,被一群兵卒杀了。陆九渊判说:“明天来。”僚属们感到很奇怪,陆九渊说:“他的儿子怎么知道不在了?”第二天早晨一追查,他的儿子并没什么事。这也是能缓的功效。但是只有能做到“勤”,勤字当头,而后才能够“缓”,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便是懒虫一个,懒也会搞坏许多事的。

六、褚国祥快速断案

武进县的进士褚国祥,做增补的湖州太守副职,为人有宽厚、平和、简易,清白的品质,不沾染坏风气。北栅地方,有一姓姚的人的妻子,因为久病死去。她的父亲告状说:是姚打死的,褚公(进士褚国祥)接受了他的状子,但并不马上办理。下午命令驾车到北栅去,众仆役不知到底去哪儿,诸公突然走进姚姓家,他的老婆还没有入棺装殓,验尸一看,证明并不是被打致死。于是传呼告状者,略加斥责而释放了他,结果不费一钱,官司就了结了。
   
赵豫的办法是“缓”,褚国祥的办法是“快”。其目的,都是为了安民,用心是一样的。    
 
七、爱民便民的“清官店”

《明史》卷162《杨瑄 附 盛颐传》中,记载:
 盛颐,字时望,江苏无锡人。天顺(1457--1464年)初年,为御史,因得罪权臣石亨,而遭贬官,为束鹿知县,后升知府、布政使、刑部侍郎、副都御史。他巡抚山东,于救荒政务,卓有成效,为时论所称许。
    
河北束鹿县的百姓,对不公平的徭役,甚感痛苦。知县盛颐,为此设立了九条法令,继任者不能变更其内容。盛颐因母亲去世,而守孝去官。守孝期满,鹿邑县民,相率来到京城皇宫,请求让盛颐还任。盛颐再任束鹿县令,更加不施用鞭扑、刑罚。有诉讼者来,盛颐进行劝谕,诉讼者则往往心服心感,叩头,不复辩解。邻县的诉讼案件,不能解决的,也都到盛颐这里来,求他判决,盛颐只言片语,便能将他们折服,各自心满意足,而离去。

束鹿县郊外,有一大片空闲、荒土地,民众争先恐后,前来建房居住,这里逐渐成为市镇,众百姓把这地方,称为“清官店”。

八、晋江逌厚抚百姓,替百姓申言!

清代金庸斋:《居官必览•兴革》中,记载:
晋江逌(读油)为县令时,百姓为了活命,而逃往到深山中去的有几百家,这些人依仗险要地势,与官府抗拒。前后几任县令,都不能平定他们。

晋江逌到任后,召见逃亡者们的首领,极其诚恳厚道地安抚晓谕,一月之内,他们就携妻带子,返回家园。晋江逌曾经说:“叛逆之民,可以以恩德交结;无知之众,可以用道理说服。何况百姓喜欢太平而讨厌动乱,喜欢安定而讨厌危险。如果能够免于饥寒,谁又想动兵刃?只因朝廷既频繁征收赋税钱财,郡县又增加征调的负担,没办法才去劫夺,以维持生存,这是谋求生存!而不是谋求动乱!当事者把这些人,全都抓起来杀死,这不仅有伤仁德。请问,世上又有谁会甘心情愿白白等待被饿死、被处死呢?”(这是至理名言啊,为官者应该牢记在心!)

(均据康熙御定《渊鉴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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