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11月11日】
清代,安徽省歙县有一个名叫张三爱的人,他给一户家道中落的主人为仆,年纪已有四十岁了,还没有娶妻。
朋友们见张三爱的主人家很穷,就劝他说:“你到别人家去干,不行吗?找个富裕的主人,你自然就会生活得好些呀!”张三爱每听到这种劝告,总是坚决地回答说:“不,只要主人还健在一天,我张三爱就决不离开他,而去侍奉别的人。”
张三爱的主人年老了,交不起官府的赋税,总被县官判处打棍子的刑罚。张三爱每次都替主人去县衙挨棍子,累计被打了上百棍,也没有怨言。
张三爱身体修长,体力强健,种了很多蔬菜,拿到城里出售,总是把所得的钱,都原原本本的带回来,交给主人,并且还不时地买些衣服和肉,给主人。人们问他何必如此,张三爱回答说:“我的主人年岁大了,我不忍心让他没有好衣服穿,没有肉吃。”
正是:
义仆胜子忠且孝,
清风苦节不辞劳。
更有一桩感人处:
代挨刑罚受棒敲。
悠悠千载美名焕,
熠熠万卉颂德高!
(出自《清稗类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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