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11月18日】
一、仗义直言,反对卖官
元和四年(纪元809年)。因为旱灾非常严重,天子下诏:减免税赋,赈救灾害。白居易见诏书内容叙述未详,便立刻建议尽免江淮两地的税赋,以救流亡贫病。并且多放出官女。唐宪宗颇多采纳。
那时,于迪入朝,尽将歌伎舞女,收入宫禁之中,并谎称:她们是普宁公主准备取来献给皇上的。其实都是于迪所喜爱的女子。白居易认为:不如将这些女子放回家去,不要让于迪将自己做的这种不正当的事,推到天子头上。
听说河东王锷将被提升为宰相。白居易立即上奏谏言:“宰相是天下人所嘱望的重要官职,不是威望很高、功勋卓著的人,是不可以担任的。而王锷这个人,千方百计贪求财物,不体恤百姓的生死疾苦。他把所贪得的财物,称为‘羡余’,用来献给上司,巴结奉迎。今天如果对王逵委予重任,四方之人听到了以后,都会说陛下是得到了他所献的财物,所以便给他当宰相。以前,各位节度使,就曾在私下里议论说:‘我们谁不如王锷呀?我们哪个都比他强!’如果这些节度史和其他官员们,都争着去搜刮老百姓,以其所得,买其所欲得:买他们想要的官职,皇上如果都满足他们的要求,那样,国家的纲纪、法令、制度,便会大受破坏;如果不满足他们的要求,那就有厚彼薄此之嫌。事情一旦办得失当,就不可挽回了。故主事者,凡事一失,则不可复追。执政者行事,切不可轻率!”
从白居易的上述思想、行为和言论中,我们都可以看到:白居易不仅善长写诗,而且很有治政的才干和勇毅。他在唐宪宗时期,任官左拾遗,正直敢言,指评精当,发人之所未发,多有值得深思的地方。如王锷为人,巧取豪夺,搜刮民财,進贡所谓“羡余”以谋求升官。唐宪宗见钱眼开.竟不顾后果,欲封王锷为宰相。这时,白居易无私无畏,冒险切谏,反对以钱买官,以护维纲纪。而且说理透辟,入木三分,一针见血,确系政坛金言。
二、不乘人之危索取财物
白居易升任中书舍人以后,田布被任命为节度使,朝廷派白居易持节去宣布通知。田布得到自己被升任节度使后,送白居易五百匹上等好布,作为酬谢,因为他毕竟有旅途颠簸之劳。皇上颁令让他接受。
白居易推辞不受,说:“田布的父亲,被敌方害死,家仇国耻尚未得到洗雪。人们应当以物资去帮助他,却没做到;如今,我反而去索取他的财物,于情于理,都实在不忍心。现在,正当朝廷派人去慰问他家十分纷繁的时候,如果田布对来人都有所赠送,必定叛乱之人未被消灭,而田布的资财,却会被耗尽了。这样损害他人的事,自己实不愿为!”
皇上觉得白居易讲得很对,这才允许他辞掉田布对他的馈赠。
如果白居易收下田布赠送的五百匹上等好布,那是合理合法,无可非议。但是,白居易却认为田布正当困难之际,人们应当以物资去帮助他,如果反而去索取他的财物,实在不忍心。
(事据《新唐书•白居易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