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2年05月04日】
一、树德报亲恩
福建的林承美,幼年就死了父亲。他的母亲守节不嫁,抚养儿子。后来母亲死了,林承美日夜哭泣,深感母亲的大恩,难以报答。
有一位禅师很受感动,就劝告林承美说:“孝子思亲,光是痛哭,亲人并不会得到什么好处。应当想一个报答你母亲的好办法。古代先哲说过:作好事,亲人就会得益;作坏事,亲人就会受害。您想要报答母亲的大恩,可以戒杀放生,广积阴德,这样做,可以使亲人真正得益。”林承美一听,醒悟过来,他发誓:为了死去的母亲戒杀放生,多作好事,以自己的这种功德,回向母亲。
林承美长期的这样做了。后来,他科第为闽中第一。享受高龄为九十六岁。
周氏按曰:世上有善于尽孝的人,有不善于尽孝的人。我尽自己的诚心,使亲人得到实际的利益,这就是善于尽孝的人。我尽到了自己的诚心,而亲人并没有得到什么实际的利益,这就是不善于尽孝的人。如果把哭泣当作尽哀,当作孝亲,那么即使泪如泉涌,像决堤的江河一样,对于亲人又有什么利益呢?如果把身披白麻,就叫做孝,那么任你积麻成山,坐到麻里面去,对于亲人又有什么利益?披麻戴孝,痛哭流涕,是人不得已才表达出来的常情。要想使生我养我、任劳任怨的父母,得到真实的利益,则要用另外一种办法,不在这种表面形式。
尽孝的办法,不在于外表形式,更不在于死后讲排场,甚至把杀生祭拜,当作是尽孝,真是大错了。如果能将以上的道理,在生活实践中对照执行,那么这个人就是真正的大孝子。真正尽孝的关键在哪里?归根到底,就是要使亲人摆脱六道轮回的痛苦。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只有学佛,按照佛家的道理去做人、办事。
二、自己还没得救,就想先救别人
晋代时,京城有一位名字叫张崇的人,平素信奉佛法。苻坚失败后,长安有一千多家百姓,向南逃跑,投奔晋朝,被一守军俘获。想要杀尽男子,掳走女人。
这时,张崇已被捆绑,手脚动弹不得,下身都埋入土中,等到第二天,就要做骑射的靶子,作为那些军士的娱乐。
张崇想到就要死了,只有念观音菩萨求救,就虔诚地念观音圣号。半夜的时候,身上所绑,忽然自解,身体从土中忽地涌出。张崇想马上逃跑,但他的脚非常疼痛,就又念观音圣号,诚心礼拜,拿起一块石头,祈祷说:“我想要到江东去,把这个冤情报告晋帝,全部救出今天被掳的女人,如果我的愿望能够实现,那么,这块石头就应该一分为二!”
张崇祈祷完毕,就把石头扔向空中,然后落到地上,石头果然裂开,分为两半。张崇便逃跑到京城,向晋帝报告了这件事。晋帝把她们救出来,并加以安抚;已经被卖出的人,也都赎回来了。
周氏按曰:自己还没有得救,就想先救别人,这是菩萨心肠。张崇既然心已与观音大士相应,他的祈祷能够得到感应,也就理所当然!
三、心诚则灵,瞬间相通
京城里的大追远寺内,有位高僧,名叫僧实,俗姓程,咸阳人。程僧实平时精进修行,有道有德。大家都很敬重他。
有一天正午,他忽然登楼撞钟,钟声非常急促,他叫大家赶快准备香火。拿来香火后,大家惊问是什么缘故?程僧实说:“现在,这个时候,江南一个寺庙的讲堂,就要倒塌了,会压死正在里面听讲的一千多人!现在,大家应该齐心协力念观世音菩萨圣号,祈祷救济!”
于是,大家齐声尽力的动念佛号,声音响彻天空。
几天以后,江南有人来报说:那天中午,扬州一个讲堂里,有高僧说法,听众有一千多人,忽然发现,西北传来:奇异的香味和经声佛号。听众们立即从讲堂北门而出,大步流星,大家的心中都感到惊异,跟着声音走出去,寻找声音的去向。讲堂里的听众,刚刚走尽,讲堂的房屋就突然倒塌,并没有一个人受伤。
皇上听说了这件事,三次下诏,恭请程僧实大师,他都不去。
后来,程僧实大师,在保定三年七月十八日圆寂,朝野上下都为他哀悼。
周氏按曰:一个诚心的念头,就能使香烟、佛号,在一瞬间到达千里之外。从这里就可以悟出“一切唯心”“心诚则灵,瞬间相通”的道理了!由此推之,为死者修福积德,怎么不能在一瞬间与阴间相通呢?念佛求生西方,怎么不能使灵魂在一瞬间到达西方呢?
四、自愿丢官救下吏
宋朝绍兴年间,庐陵人周必大,担任临安的监官。有一天,突然失火,并延烧了附近的民房。按法规,负责管理的吏员,应当定死罪。周必大问其下属那位负责管理的吏员:“假使这事是监官的责任,应当定什么罪?” 负责管理的吏员回答说:“如果是监官,那他只不过被撤销职务罢了。”
于是,周必大就假报:此次火灾是监官的责任。结果周必大就被撤销了职务,而那个负责管理的吏员,就免了死罪。
周必大被撤职回家后,与妻子、父亲相会。父亲因为他失了官,很生气。当时,正遇上大雪,家童在院子里扫雪。父亲忽然想起:昨夜梦见扫雪迎宰相。因此,就转变态度,高高兴兴地对待他,不再责备儿子。
以后,周必大考中博学宏辞科,官职作到宰相,封为益国公。
周氏按曰:自己犯了罪,世上的人还想嫁祸于人,何况是别人的罪,为何偏要揽到自己身上呢?周必大却要自己引火烧身,并且以撤职为代价。他这位宰相的度量,真是深不可测。他若不当宰相,神仙都不允许的!
五、济困救邻得贵子
明朝广平县的张绣,家贫无子,家里放了一个空坛,把节余下来的钱,存入坛子。十年省吃俭用,坛子才装满了。
这时,张绣的邻居的妻子,生了三个儿子,家主因为犯罪,要被流放,打算卖掉妻子。张绣听到此事,担心邻家女人一走,她们那三个孩子就会失去依靠,无家可归。
于是,张绣就把自己辛辛苦苦积存下来的钱,从坛中全部拿出来,去帮助邻家赎回那个女人。但是,钱还不足,他的夫人就取下一根簪子,凑齐那笔钱数,赎回那个女人。
有一天晚上,张绣的妻子,梦见一位神仙,抱着一个长得很好的孩子,送给他们。后来,就生下了儿子,取名叫张国彦。这个儿子,长大后当了大官,一直升到刑部尚书。孙子张我续、张我绳,二人都担任了高官职位。
周氏按曰:爱护别人的孩子,自己就得贵子。那么,如果损害别人的孩子,则其后果,就可想而知矣!
(以上均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