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6年03月29日】
在中国,大禹治水的故事,基本上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件事所以流传得这样广,就是因为他对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起到过难以估量的巨大作用。
大禹名文命,是黄帝的五世孙。生活在大约纪元前22世纪。尧帝的时候,神州大地发生了连年不断的大洪水,那些不太高的丘陵被淹没了,高一些的山岗也被洪水包围起来。百姓的生命财产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不得不逃离土地,失去生计,痛苦不堪。神州大地,面临着巨大的灾难。
尧帝征求能治水的人,群臣和各部落的酋长们,纷纷推荐大禹的父亲鲧。尧帝说:“鲧这个人很自负,连自己的族人都不爱护,怕是难以胜任。”群臣和酋长们说:“找不到比鲧更适合的人选,也就只好用他了。”尧帝也确实找不到比鲧更好的人,便只好用鲧领导治水了。
鲧治水的办法是堵,哪里有水,便在哪里筑坝堵截。可是水位却越堵越高,最后堵不住了,河堤崩溃,洪水更猛。而鲧一意孤行,不肯改变治水的方法。结果,他领导治水九年,毫无功劳。人民仍然没有能够从洪水中解救出来。
尧帝觉得鲧确实无力领导治水。这时,他已经年老了。他发现了一个年轻人叫舜的,很能干。尧帝让舜代替他行使天子的职权。舜年轻能干,亲自到各地巡行视察。经过一番考察之后,舜在羽山处死了鲧,天下人都认为舜处死鲧的作法是对的。舜又让鲧的儿子禹,继续治水的事业。不久,尧帝去世了。舜帝征求各方酋长们的意见说:“你们看谁能完成尧帝的遗志,完成治水的大业?”
酋长们都说:“禹可以。如果让他当司空,一定可以实现尧帝的遗愿。”司空是朝廷中负责工程的官。
舜帝说:“我很赞成。禹:就由你去平治水土,你一定要好好地完成这个任务!”
禹一面跪拜,一面谦虚地说:“契、后稷和皋陶,都比我强。”契是当时的司徒,皋陶是舜的司法官。
舜帝说:“你就去进行你的工作吧。”
禹这个人不仅聪明能干,而且不怕吃苦,讲究公德和仁爱,和蔼可亲,恪守信义,说话办事,都很有法度。因此,他在各方酋长和百姓中的威信很高。
禹首先以身作则。他谨记父亲失败的教训,苦心积虑。他在外治水的十三年间,三次走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回家看一眼。他的衣食很简单,住房很低矮简陋,把省下来的资金都用到治水上。他出行的时候,有路乘车,有河乘船。没有路的时候,在泥上行走用橇,在山上用樥(读局)。橇是一种船形的鞋,因为它的鞋底面积比较大,在泥上行走可以防止陷到泥里。而类似现在的高跟鞋,但它是可以前后穿的,上山的时候,后高前低,下山的时候,前高后低,方便上下。
为了调动各地各部落的积极性,他采取了合理负担的办法。他到了哪里,先评价那里土地的种类以及肥沃或贫瘠的等级,再根据土地的等级,确定赋税的等级。并且还因地制宜地规定了各少数民族进贡的品种和数量。这样,就避免了负担的畸轻畸重,使各地、各部落、各民族都愿意为治水出力。
他还注意规划和计划性。每到一个地方,他就在显眼的地方找一棵大树,砍掉树皮,写上标记,这对于工程的计划性是很重要的。史书上说他“左准绳右规矩”,表明他重视工程的测量及保证它的精确。禹的这些作法,保证了他能动员出大量的人力参加治水,也保证了治水的科学性,避免重犯他父亲那种盲目堵截的错误。
他采取的治水方略与他父亲鲧的办法,完全不同,不是堵截,而是疏导。因为只有解决了洪水的出路问题,才能减轻或避免它为害。《尚书•禹贡》说他“随山浚川”,就是说他根据地势疏浚河道。
大禹首先从黄河入手。在黄河的上游,今山西吉县附近有一个壶口山,卡住了黄河向下流的脖子,大禹就先把这里疏通了,又开凿了龙门等处狭窄的河段,改善了漳河流入黄河的河口,这就保证了太原一带的安全。当黄河从山西高原流入平原后,河水一下子变得平缓,流速大大降低,因此容易泛滥,大禹就在这里开凿了徒骇、太史、马颊、覆釜、胡苏、简、洁、钩盘、鬲(读立)津等九条河,从而保证了黄河的顺利下泻。在黄河下游,他又疏导了与黄河平行入海的济河及一些黄河的支流,沟通了一些支流流入雷夏泽(在今山东荷泽市东北,唐朝后干涸)的入口,从而起到了调节黄河水量的作用。
他还领导、整治了在今山东的潍水、淄水、沂水、泗水,在今江苏的淮河,以及长江和它的诸多支流和其他河流湖泊。在治水的过程中,他还根据流域和经济情况,把全国分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等九个州,确定了各州的边界。
从此,洪水消退了,百姓又可以回到土地上耕种。国家对各地的治理也更方便了。各州的经济都得到了发展,国家的赋税收入也增加了。神州大地,从此逐渐发展成了富饶的土地。这里生长的人民,发展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汉族,并团结了其他少数民族,形成了中华民族。所以,几千多年来,炎黄子孙无不热情讴歌大禹的功绩。
中华文化是神传文化,从初始的鲧,治水用堵截而失败,并自遭其殃;到大禹的用疏导成功,而功德无量,万世景仰!这个故事,便成为历代治国理民的最根本的教训和经验!后世之君、臣治国,奉禹者兴,效鲧者败。至此今时,莫不皆然。此即上苍,爱我子民,佑我中华;降此准则,而成圭旨!凡事皆有因果,岂偶然哉?
(《史记•夏本纪》《尚书•禹贡》及《尚书》的《大禹谟》《皋陶谟》《益稷》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