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7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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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1)。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2),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3)。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标(4),又缘旛而下云。(《搜神记》)
注释
1姑:婆婆。谨:小心,谨慎,此指恭谨。
2于公:汉宣帝时廷尉于定国的父亲。《汉书·于定国传》说:“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号曰于公祠。”
3五旛(番):青、黄、赤、白、黑五种颜色的旗帜。以应五行。旛:又作:“幡”,是挑起来直着挂的长条形旗子。
4标:树梢。此指竹杆顶端。
译文
汉朝时,东海郡有一个孝顺媳妇,侍奉婆婆恭敬谨慎。婆婆说:“媳妇伺候我很勤苦,我已经老了,何必吝惜残年,长久地拖累年轻媳妇呢?”于是她悬梁自尽了。她的女儿告到官府说:“这个妇人杀了我母亲。”官府拘捕了孝妇,严刑拷打,凶狠毒辣。孝妇忍受不住酷刑的苦楚,被迫承认了被诬陷的罪名。当时于公任狱吏,他说:“这个妇人侍奉婆婆十几年,因为孝顺而名扬天下,她不会杀害婆婆。”太守不听。于公与他争辨不成,抱着狱词,痛哭着离开了官府。
从此以后东海郡遭到大旱,三年不下雨。后任的太守到了,于公说:“孝妇不应该死,前任太守冤枉并杀了她,灾祸就在这里。”太守听了立即动身亲自到孝妇坟前祭扫,还在她坟前立了标志来表彰她。天立刻下起雨来,年景物别好。
年长的人传说:“孝妇名叫周青。周青临刑前,车上载着十丈高的竹竿,竹竿上悬挂着五旛。她在众人面前发誓说:‘周青如果有罪,甘愿被杀,我的血当顺着竹竿流下;如果我是冤枉死的,血就会沿着竹竿倒流。’行刑以后,周青的血变成青黄色,顺着旛竹竿流上最顶端,然后又顺着旛流了下来。
赏析
在这个故事中,周青是出了名的孝顺媳妇,于公知道,村子里的人也应当很清楚。前任太守只听信了老婆婆女儿的一面之词,并未调查核实,就凶狠毒辣的严刑拷打,面对于公的良言相劝,又一意孤行,不听劝阻。结果孝妇被冤杀,造成三年大旱。
由此想到,人命关天,善恶有报,作为当权者要三思。对比之下,后任太守对于公的话很重视,作事也很果断:他立即动身、祭孝妇、表其墓,结果天立雨。后任太守的聪明在于,他相信于公的话是对的,知道“咎当在此”,找到了天大旱的根本原因,没有作表面文章。
延伸思考
一人冤死,三年大旱。想一想为什么在古代一出现天灾人祸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虑囚,而每一任皇帝登基时为何都要大赦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