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03月01日】
*正见网2009年2月18日登载的诗歌:
原稿:清平乐・花语/梦不远
红颜不语
正别芳华去
冷冷暗香零落处
乱了雨丝难住
无端谁解新愁
莫名浅浅还留
都作虹霞一抹
随风共水悠悠
修改与评注:作者来稿附言中说“不知能否符合正见网要求”。正见网的诗歌在格律上要求不高:只要押韵,四句的小诗不转韵、不平仄通押,就行了。从另一方面讲,正见网的诗歌要求也高:首先必须是内涵与修炼有关(包括直接、间接的),而且表达得清楚明白,让尽可能多的读者都能看懂。虽然写得好,但与修炼完全无关的诗歌,我们也不登。这也是此词修改的字数较多的唯一原因。这样一说,作者和读者就能通过比较原稿和登载稿而明白为甚么做这些修改了。
作者又问说“词格中的‘中’,平仄怎么填,是否必须象律诗要防孤平”?在最流行的几个词谱中,只有龙榆生先生的《唐宋词格律》中使用“中”字来标注“可平可仄”的字位,笔者称之为“活字”。作者的问题其实是说:按谱填词,在满足了谱中所注平仄要求外,是否还要進一步考虑平仄的调剂?这个问题很有意思,笔者只是很简单的说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同道参考。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理,这个问题最好分层次来讲,不然是很难讲清楚的。对于初学者,只要严格按照词谱的要求去填,那就够了,就算合格了。初学填词的作者,最多也就是懂得格律诗的写法,要自己使用平仄调剂来作为一种确切表达思想、情绪的手段,一般是不可能的。还要注意,各家词谱在处理每一个具体的词牌时,其宽严程度(即“活字”的多少)也可能不一样。如果在某一句的平仄上总是不能满足自己所选词谱的要求,不妨参考一下其它各谱,有时会找到那一句中活字较多的某谱。对于平仄的使用已经很熟练、自由,而且对平仄与情绪之间的联系很敏感,甚至是精通音律的作者,他们不但知道词谱的平仄安排是甚么意思,而且能灵活运用,随自己情绪的需要去做一些必要的改進,甚至自度新词。后人,特别是编辑词谱的人,就逐末忘本的把每一个细小的改动都作为一个新“体”来对待,结果八百多个词牌弄出两千多个“体”来!用不着这样,而且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因此,对于平仄与情绪的联系非常敏感的作者,是可以考虑在谱的要求之外,在活字允许的范围内考虑平仄调剂来更确切表达自己的思想、情绪的。主张填词也要避免“孤平”的作者,能考虑到在合谱以外更進一层的调剂问题,应该说是着眼点更高一些了。但避免“孤平”本身是不是填词中必须考虑的呢?那又不是了。避免“孤平”是在格律诗这个范围和层次中的理(关于格律诗的局限性,2月15日的评议中有所涉及),而词、曲的平仄安排是不在这一层次中的,因此词、曲中不是非得避免“孤平”,但也不否定谁使用“避免孤平”的概念,只是看作者自己的需要而定。那么,再進一步,可不可以打破词谱,象那些创造新“体”的作者们,做一些创造性的尝试呢?当然可以,甚至自度新词也是可以的,但作者必须在那个层次上。要不在那个层次上,硬干、蛮干就叫“犯规”而不叫“创造”。而作者是不是已经达到那样的层次,从作品就能看出来,不是谁装得出来的。
*正见网2008年2月17日审阅后未予登载的诗歌:
原稿:今生不凡 (原稿从略)
评注:首先对所有作者说几句。凡是写长诗的,都不可能象短诗那样一两天就登载出来。做网站工作的同修都是有工作的,必须下班以后才能做网站的事。而且每天晚上诗歌园地的稿件都必须抓紧时间才能完成,有时来不及还可能留一部份第二天再做。只有周末才可能审阅长诗,但那也是减少诗歌评议的写作时间来做的。除了极特殊的情况,我们不能放下十多个作者的东西专门给一位作者审发一首作品。因此一定要写长诗的作者就请耐心一点,不要总是一催再催。当然,迄今为止也没有甚么作者一再催促我们的。有的作者发现自己的诗没有登载,就向内找,是不是有的词语读者不能明白?于是加了注解再寄一次。看到作者这样,我们也就把作者没有考虑到的地方(本来想在评议中让作者自己改的)马上改一改,立刻登载吧。如果作者和编者都把自己当作修炼人,都把写作和审编当作自己修炼的一部份,事情就好办多了:事情办得更好,心性又都能得到提高。
此诗在上一次评议中给作者建议后,作者对有些地方做了修改和删节。对另一些地方作者希望保留。下面就按作者来函的先后顺序,对作者的每一个问题和解释作简单答复,并提出对此诗的处理办法。
作者:那个“兮”就不想去掉了,我看常人还是能够看的明白。而且这个兮在这里还是挺顺口的。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中也用了几个兮。挺美的嘛。
答:我们提出“兮”的问题是因为它可以给人非诗非赋的感觉,不懂诗的人并不觉得就好,懂诗的人会觉得文体不纯。作者要保留尽可保留,但作者说的理由是完全不存在的。“兮”是古代的一个感叹词,和现代人说“啊”相当。说一首诗中用了几个“兮”就给人“挺美”的感觉,是没有道理的,也从来没有听人这样说过。现代人的诗里如果用了几个“啊”,也不会因此就“挺美”,用得不当、滥用,反而成笑话。
作者:古体诗未必这样严格吧。我简单的找了找古体诗的写法,没看到这些的框框要求啊。
答:每个人都可能把自己不愿达到的标准说成是框框。做为一首长诗,我们不能完全按初学者的短诗那样要求。你“找了找古体诗的写法”,没看到我们提出的东西,就能决定这些东西是不存在的吗?诗歌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找了找”就能弄懂,未免太简单了。
作者:开头原来的几句,其实只是对法的认识不同。我没有象你们那样认识啊。“鸿蒙”在不同层次是不同概念,假如造就三界时候我们动念要下来同化法,是不是鸿蒙的概念呢?如果本次人类文明开始的时候,也可以说鸿蒙啊。其实,只是说明时间的久远而已,因为是文艺作品,可以这样运用的。
答:请所有作者都注意,我们修改或建议你修改的地方,不是说我们猜不出你的意思。我们是从普通读者的角度来审阅你的诗,是要让大多数读者都能读懂你的作品。你用词不规范,我们就要用读者的口气发问。假设我是你的读者,我觉得“鸿蒙”这个词不理解,我不可能向作者请教,我只能翻阅词典。可是词典上的解释与你的用法合不上,读者得不到解答,哪能起甚么救人的作用呢?再说,你认为“造就三界时候”“本次人类文明开始的时候”都可叫做“鸿蒙”,不修炼的常人怎么知道这个理呢?如果他再问你,你到底是哪个时候动念要下来的?你回答什么呢?就算你写个注解,把你这些说法讲出来,说你本次文明产生前甚至三界产生前就动念要下来,常人能接受吗?我算一个大法弟子吧,我也不能接受你这个说法,因为你没有任何具体的证据,只是凭概念觉得每个人都是天上来的,于是就称自己是佛下来。有的弟子有功能可以看到自己的以前是什么,但这样的弟子往往不说自己的事。讲真相中讲得太高的严重性,师尊的一段讲法可作为大家的参考:“对于常人就不用去讲了,你讲真相中不要去讲这些,讲这些你会把他吓着,你会把人的思想都搞乱了,他也很难认识。你讲真相中稍微讲高一点,我告诉大家,你就不是在救度众生,你就是在往下边推众生。你不能讲高,讲高和讲低这绝不只是简简单单一个把握的好不好的问题,是你救众生还是毁众生的问题,所以讲真相的时候绝不能讲高。……至于说高层修炼、神呀,你就别讲了,常人很难能认识到的。”(《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而且写给常人看的东西,用词就要规范,让常人准确理解你要表达的意思。说“因为是文艺作品,可以这样运用”就更令人担心了。那么作者写自己身世的情节可能也是随兴说说而已了,如果读者知道这种想法,他们还能相信作者的东西、被它感动吗?文艺作品不必是生活的真实,但必须作者自己有真实的感受。根据概念编出的情节,读者是不能被感动的。
作者:至于说佛祖的问题,其实,下来当初,一个是从新造就自己,二来是救度众生。无非这两个目地。“我们都是来自天上的客”这歌词不是直接告诉世人,今天世人的来历了吗?今天世人是可以理解的,能够唤醒本性的。所以说,我认为原来的四句似乎更好。或者干脆把原来的两句夹在中间。作为第三四句,也许可以?而且,原来的几句和后来结尾处似乎更能吻合,扣题。“千古誓约兑现,今日家园重返。救度众生本愿,邪恶丛中锤炼。当初下凡天胆,回首垂泪伤感。一同携手下走,如今留恋客店。”至于说你们那样理解法,我不敢苟同。谁下来当初不想回去呢?不是想从新铸就自己吗?至于说最后能不能回去,那是另外事情了,在迷中都很难说了,觉者都明白这些,所以说才是冒着天胆来的嘛。所以说,原来的四句,似乎更能唤醒世人的本性,对同修也不会造成障碍,还能和结尾相呼应。
答:每一个人都想回去,没错。但没有一个弟子公开说自己是佛下来的、还能重新成佛祖。作者回避了“从铸金身新佛祖”这句话的内涵,读者须要了解接受的是这句话的内涵,不是作者那一通解释的话。说这样的话“更能唤醒世人的本性”,真是“不敢苟同”了。告诉众生现在有佛在度人,这是一回事;告诉众生自己是佛下世,那可是另一回事。告诉众生,他们都是“天上来的客”当然好,但你不能告诉哪个人他是天上下来的佛。说那样写与后面更能照应,“照应”是写作技巧,与内涵无关,甚么样的内涵都能照应。
因为珍惜每一位作者的劳动,我们连二十个字的小诗都舍不得轻易废弃,总希望能稍加修改后登载。至于象作者这样的长诗,当然是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的,我们更不会轻易废弃的。因此作者用不着担心“没有戏了”。只要还有可用的部份,我们都要想法使用,但也不是说就按作者自己的希望来登载。按照现在这个样子,我们准备分次登载,当作多首短诗来审阅和修改,这样就能基本保留原作的句子和表达方法,因为我们对小诗的最低要求是不高的。当然,必须改的,如“从铸金身新佛祖”这句,还得改或删。这样的解决,使作者自己也甘心:你的作品真是象自己估计的那么好,其他作者和读者是看得出来的,因此是不会埋没的;如果不是你自己想象的那样,你自己也可以改進自己的写作,改進自己对自己作品的估计的准确度。
本来,我们是不这样处理作品的,因为我们没有这样多时间来反复讨论作品的细节。开头只是希望在现有的基础上把作者辛勤劳动的成果尽可能弄得好一些。因为这是我们慎重考虑的第一首长诗。但作者自己的估计似乎很不一样,说不到一起,最终还得按常规方法来处理。
我们在这里顺便以同修之间交流的身份说几句心里话:作为大法弟子,我们的一切能力、技巧、知识,都是从师尊的安排、恩赐或点悟而来。如果不是大法弟子,如果没有师尊的认可和点化,很多作者现在那点文学和文字知识是写不出诗来的。我们很多弟子不但写出来了,而且学得很快、很好。我们如果不把自己写诗歌当作修炼的一部份、当作正法救人来对待,我们就很难保持自已现在这样的写作水平,甚至可能不断往下落(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我们千万不要把自己写的那点东西当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作品是自己写的,连自己的灵魂都要同化法,在法中不断的提高,作品就不要提高、变得完美吗?真正的关键是:修改后的作品是不是更能被读者理解和接受?一首作品变好了、提高了,更能救人了,是谁做的又有甚么关系呢?况且作品永远是以作者的名字(笔名)登载的,谁也不会站出来说他给你修改了作品,要分享你的功劳。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齐心合力把一件事情做好了,救了众生,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事情是一个人做的还是几个人合作的,是一个人挂名还是以集体的名义做的,都不重要。圆融了别人,修了自己,提高了自己的心性,这就达到了修炼的目的,这件作品(或事情)也就达到了它可能具有的最高价值:既救了众生,又修了所有参与这件作品(或事情)的同修。
最后,笔者愿与同修分享正见“诗歌园地”上的一首小诗,以为共勉:
敬赠写诗证实法的同修们
大笔如椽携手歌,声扬四海接天河。
好诗应是师尊赐,法育同修智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