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10月30日】
清代,山东福山县人安某,善行走,日行可达五百余里,人们称他为“飞星”。他从来未曾买过鞋,某日外出,碰见一位农夫在耕地,鞋子放在地头上,即取而穿之。农夫追得气喘汗流,也没追上。
又有一天,安某走在通往青州的大道上,看见一双新鞋放在地头,他脚上的鞋恰巧破了,于是从容换了这双新鞋而去。
他回头看那农夫正赶着牛慢慢在耕田,好像没注意自己。走了好几里,忽听身后风声飒飒,刚刚回头,耕者转眼追到,喝道:“好小子,穿我的鞋,想上哪里呀?”
安某吓坏了,脱下鞋跪着捧上,耕者伸脚让他给穿上,笑道:“我从前干过你这种勾当,曾被高人揍过。你不自量力,也作此伎俩吗?”
安某后来愧悔改过,并且常将这事讲给后生听,他劝告后生们:“人还是谨守本份为上策。虽有特异技能,不可仗恃欺人。”
(事据清代王-摺肚锏拼曰啊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