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0年06月12日】
一、仁能惠民,威能惩奸
张堪,东汉时的宛(今河南南阳)人,字君游。光武初年,拜为郎中(官职名)。后来官至渔阳太守。在郡八年,大力惩治奸邪,劝课农桑,政绩卓著。匈奴对张堪的威严,十分敬畏,因此而不敢犯边。
光武帝刘秀,召集各郡来京上计(注)的官吏,在开会期间,询问各地的风土水情,以及前后地方官的优劣如何。
蜀郡(治所在今四川成都)的樊显,進言说:“渔阳(治所在今河北密云)太守张堪,仁能惠民,威能惩奸。当年公孙述被攻破时,奇珍异宝堆积如山,张堪对之,一毫不取。他自己所掌握的财物,也足够保证他豪富十代。可是,张堪公私分明,从不贪占公家的一分钱。他卸任时,只乘一辆断了辕的车子,带着一个装被子的布袋,离任而去。”
注:上计,即由地方行政长官定期向上级呈上计文书,报告地方治理状况。
二、官吏不可保卫邪恶
卢坦,唐代洛阳人,字保衡。曾任寿安县令、户部侍郎、东川节度使等官职。
杜黄裳,唐代京兆万年人,字遵素。历任侍御史、太常卿、宰相、河中晋绛节度史等官,封?国公。
卢坦担任河南府尉时,杜黄裳担任府尹。
有一天,杜黄裳召见卢坦,问道:“某官宦子弟,因亲近坏人,被坏人弄得快要倾家荡产了。你为什么不捉拿那个坏人呢?”
卢坦说:“那个官宦人家,尽做坏事,资产丰厚,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而来的。这样的家庭,如果子孙不善于守财,甚至放荡纵欲,这就是上天不助邪恶之家。我暂时不管,任其妄为,以致破产,从而散财于众人,是顺天意。我身为朝廷命官,怎么可以替邪恶的官宦之家,充当保安和警卫人员呢?”
三、我家从无长物
王恭,是东晋南朝时人,字孝伯。刘宋时任前将军,兖、青二州刺史。后因兵败被杀。为人正直诚实,笃信佛教。
王恭从会稽(今浙江绍兴)回来,王大(人名)见他坐着六尺长的竹席,非常好,就向他索要一领。
王恭马上拿起所坐的席子,立即送给了他。此后,王恭便坐在自己仅有的草席上。
王大听说此事后,吃惊地说:“我以为你有多余的竹席,才开口讨要的。”
王恭讲:“我家里,从来都没有多余的东西啊!”
四、郑?说“钱”
古人有《咏钱》诗说:“半轮残月掩尘埃,依稀犹有开元字。想见清光未破时,买尽人间不平事。”
我(郑?自称)看“钱”这个东西,是人人喜爱、势所必争的。亲骨肉,因此而发生裂痕;众官僚,因此而身败名裂;大商贾,因此而命丧黄泉;小市民,因此而争斗屠戮。
它乍来乍去,使人忽富忽贫;它在人类社会中,至关重要,必不可少。可是,他造福于民者少,而祸害于民者多。
我曾经长时间地审视“钱”的字形:“金”的旁边,放置着“戈”,“戈”真是杀人的武器,而人们却没有察觉出来啊!
唉,钱啊!钱啊!当我穷的时候,求你救活我,而不可得,我确实毫无办法;可是,如果我不贪婪,你想杀死我,也不可得,你也同样毫无办法!
笔者认为:此篇确系妙文,当作课文,以教子弟,是非常恰当的。
五、行李家当
范公称(人名)宋朝人,范纯仁的曾孙,范仲淹的玄孙。所著《过庭录》,多述祖德,并不溢美,有淳实之遗风。
范公称在《过庭录》中说:“先父刚入仕到平恩县(今山东丘县东北)任职。登程时,曾任右丞相的曾祖父说:‘你的行装有几担?’先父当时刚结婚,便如实回答道:‘有十担。’曾祖父说:‘刚做官就这样,时间长了怎么办呢?’我当初到遂州(今四川遂宁)上任时,只有三担行李,离任时仍然是三担,这样不但有事时,行动方便,而且也可以免于露丑。”
当年杨万里,在朝中为官,不随便买一件东西,以免增加归程时的行装。
范右丞赴任,只带三担行李,以便于行动。
他们来去时,都这样注意简朴。他们平日行事,会不廉洁吗?
(数篇均据明代郑瑄《昨非庵日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