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7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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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1)。仆射(2)周青臣進颂曰:“他时(3)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4),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進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5)。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6),卒有田常、六卿之臣(7),无辅拂(8),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9)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10),三代(11)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12)诸侯并争,厚(13)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14)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15)。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16)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17),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18)以为名,异取(19)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20)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21)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22),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23)烧之。有敢偶语(24)诗书者弃市(25)。以古非今者族(26)。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27)为城旦(28)。所不去者,医药卜筮(29)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
【注释】
(1) 为寿:敬酒献祝寿辞。
(2) 仆射(音夜):官名,如博士仆射、尚书仆射等。依据所掌管的业务作为称号,即某一类官员的首长。
(3) 他时:以前。
(4) 蛮夷:蛮,古代对南方各族的泛称。夷:古化对东方各族的泛称。
(5) 枝辅:辅助。
(6) 匹夫:指平民。
(7) 卒有田常、六卿之臣:卒,突然。田常,春秋时齐大臣,杀齐简公,拥立齐平公,自任相国,从此齐国之政尽归田氏。六卿,指春秋后期晋国的范氏、中行氏、知氏、韩氏、赵氏、魏氏六家。后来六卿互相斗争,晋国因而灭亡。
(8) 辅拂(音必):辅佐。拂,同“弼”。
(9) 师古:效法古代。师,效法。
(10) 相复:一代因袭一代。 复,重复。
(11) 三代:指夏、商、周。
(12) 异时:从前。
(13) 厚:广。
(14) 力:致力于。
(15) 辟禁:刑法,禁令。
(16) 非:非难,否定。
(17) 作:兴起。
(18) 夸(音夸)主:在君主面前夸耀自己。
(19) 异取:追求奇异。
(20) 党与:即朋党。互相标榜。
(21) 记:典籍。
(22) 职:主管。
(23) 杂:全部。
(24) 偶语:相对私语。
(25) 弃市:古代死刑。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首展示街头。
(26) 族:灭族,满门抄斩。
(27) 黥(音情):古代刑罚之一。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故亦称墨刑。
(28) 城旦:秦汉时刑罚名。白天防卫,晚上筑长城,一般以四年为期。
(29) 卜筮(音试):占卜。以龟甲称卜,以蓍草为筮。
【语译参考】
秦始皇在咸阳宫摆设酒宴,七十位博士上前敬酒献祝寿辞。仆射周青臣走向前去颂扬说:“以前秦国土地不过千里,全靠陛下神灵明圣,平定天下,驱逐蛮夷,凡是日月所照到之处,没有不臣服的。将诸侯国改置为郡县,人人安居乐业,没有战争的祸患,功业可以传到万代。您的威德,自古至今无人能比。”始皇很高兴。
博士齐人淳于越上前说:“我听说殷朝、周朝统治天下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给自己当作辅佐。今日,陛下拥有天下,而子弟却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现像齐国田常、晋国六卿之类谋杀君主的臣子,没有辅佐,靠谁来挽救危局呢?处事不效法古人而能长治久安的,还没有听说过。刚才周青臣又当面阿谀加重陛下的过失,不是一个忠臣。”始皇将他们的意见交给群臣讨论研究。
丞相李斯说:“五帝的制度不代代重复,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承袭一代,是各凭自己的制度在治理天下,并非他们故意彼此反对,而是时代变了。现在陛下开创大业,建立起万世不朽之功,本来就不是愚蠢的儒生所能理解的。况且淳于越所说是夏、商、周三代的事,怎么值得效法呢?从前诸侯并起纷争,才会大量招揽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安定,法令已统一,百姓在家就应该努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学习法令刑禁。现在儒生们不学习今天的却要效法古代的,以此来否定当今的制度,惑乱民心。丞相李斯冒死進言:古代天下散乱,没有人能够统一,因此诸侯群起,说话都是称道古人,而非难当今,粉饰虚言,扰乱实际,人们只赞赏自己私下所学的知识,指责朝廷所制定的制度。当今皇帝已统一天下,辨别是非黑白,一切由至尊皇帝一人决定。但私人讲学却一起非议法令,教导人们一听说有命令下达,就各以所学加以评论,入朝就在内心起反感,出朝就到街巷议论,在君主面前夸耀自己以求取名利,标新立异以抬高自己,率领民众制造谤语。如果这样还不禁止,君主威势就会从上边往下降,在下面朋党的势力就会形成。禁止这些是合适的。我请求让史官将不是秦国记载的史书全部焚毁。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部都送到地方官一并烧掉。敢在一起谈论诗、书的处以死刑示众。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知情不报,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处以黥刑,城旦之刑四年,发配边疆,白天侦查敌情,晚上筑城。不烧的书,是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如果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秦始皇下令说:“可以”。
【研析】
战国时期,经历了划时代的变革,来自不同阶层的代表人物,对社会变革提出不同的看法,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有庄子、孟子、荀子、墨子、韩非子等,涵盖了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学派,思想文化相当活跃。但随着秦始皇统一全国,建立专制的中央集权体制后,秦始皇除了推行政治、经济的重大措施,以健全及巩固新政权外,在文化思想上也采取了一些专制统治的手段。
秦始皇相当推崇法家思想,故于公元前二一三年,接受丞相李斯的建议,除去秦国的历史书籍以外的其它史书,焚毁诗、书、诸子百家著作,消灭私学,藉以统一思想,这是中国文化的一次大浩劫。而这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书”事件。
【延伸思考】
1、对于李斯所提出焚书的主张及其所提出的理由,你有何看法?
2、读到二千二百多年前秦始皇所采取的焚书作法,不禁令人连想到中共在1966年所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以及目前对法轮功所采取的无理镇压。你觉得政府对人民思想所采取的箝制作法,可能有效吗?其限制人民思想自由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从历史的教训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参考书目】
1、《史记》本纪(上)(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
2、《新校本史记三家注并附编二种一》(鼎文书局)
3、《史记文白对照全译本》(建宏出版社)
4、《图说中国历史 》(京中玉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
5、http://big5.zhengjian.org正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