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学《贞观政要》笔谈(二十三)

刘如


【正见网2019年02月12日】

上期说到,唐太宗要正丧礼,让礼官等人商议出一个合理的服丧礼制。目的是归正人道。魏征代表众臣写明奏疏,先回答了唐太宗关于对姨母与舅舅服丧为何不同的疑问。

那么唐太宗的另一个疑问,就是认为按情理,共同生活的人去世了,还要为他披麻戴孝。可是嫂子却因与叔叔(丈夫的弟弟)的亲缘关系疏远,去世了,叔叔却不用为嫂子服丧。认为当时此礼不合理。古有长兄如父、长嫂如母的说法,太宗定然觉得这样的礼制,亏待了辛苦操劳家务,照顾丈夫弟弟的嫂子。对她们不公,不合道义。那么魏征等众臣儒生,是如何解答的呢?我们先看上回接下来的一段原文。

对嫂叔无服的答覆

《贞观政要 论礼乐》原文(本为一段,按文脉分成五段):

《礼记》曰:「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盖推而远之也。」
礼,继父同居则为之期,未尝同居则不为服。从母(注释:称谓。称母亲的姊妹。尔雅.释亲:「母之姊妹为从母。」)之夫,舅之妻,二人相为服。或曰「同爨缌麻」。然则继父且非骨肉,服重由乎同爨,恩轻在乎异居。固知制服虽系于名文,盖亦缘恩之厚薄者也。

或有长年之嫂,遇孩童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生,分饥共寒,契阔偕老,譬同居之继父,方他人之同爨,情义之深浅,宁可同日而言哉?在其生也,乃爱同骨肉,于其死也,则推而远之,求之本源,深所未喻。若推而远之为是,则不可生而共居;生而共居为是,则不可死同行路。重其生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文,其义安在?

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则恩礼甚笃,颜弘都则竭诚致感,马援则见之必冠,孔汲则哭之为位,此盖并躬践教义,仁深孝友,察其所行之旨,岂非先觉者欤?

但于时上无哲王,礼非下之所议,遂使深情郁于千载,至理藏于万古,其来久矣,岂不惜哉!

第一段大意与详解

大意:《礼记》说:「兄弟的孩子犹如自己的孩子,这是因为亲缘近,名分合理,所以引而进之。嫂叔之间不用守丧,是因为亲缘关系疏远,男女名分也不合理,所以推而远之。」
详解:这第一段话是引用《礼记》经书的话来告诉太宗,为何会出现叔叔不用给去世嫂子服丧的礼制。这是来自经典的理由。但是,太宗觉得不合理,是否经典不对呢?魏征继续回答,我们看第二段。

第二段大意与详解

大意:按礼的规定,和继父一起生活,就要为他居丧一年,如果没有一起生活过,就不用居丧。至于姨母之夫、舅舅之妻,对这二者服丧的礼节相同。常言道:「如果共同生活过的继父去世了,应该为他披麻戴孝。」继父并非生父,对他服丧隆重是因为共同生活过,恩情轻微是因为不住在一起。因此,服丧虽然事关名分,但也随恩情厚薄而定。

详解:虽然礼经中有对叔嫂因名分疏远不必服丧的说法,但这是教条死板的理解,礼经除了这个说法,还有讲到共同生活的继父,也无血缘关系,于是根据情分恩义来定,住在一起,则受继父养育之恩,因而服丧,不住一起,就算有父子名分,也不用服丧。可见礼经也讲到关于血缘疏远的人,以恩义和感情的厚薄来定居丧与否。看礼经,要全面看,才能理解全面,灵活根据现实变通。其原则,不外乎血缘关系的远近,名分合理,以及恩义厚薄,如果前者不符,则看后者,所以,礼经对此,并未疏忽。给出了继父按恩义服丧的参照。证明太宗对嫂叔绝对无服的疑惑是对的。接着,为了进一步讲明嫂叔服丧之礼应该按恩义来处理,给出了第三段的关于叔嫂恩义关系的推论。

第三段大意与详解

大意:比如有这样的情形,身为年长的嫂子,正好遇到要抚养年幼的叔子,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两人同甘共苦到终老,这比起一起生活的继父,和其他一起生活的人,情义的深浅怎可相提并论呢?嫂子生前,二人情同骨肉,嫂子死后,却以外人的礼节对待她,这种做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如果推而疏远是对的,那生前就不应住在一起;生前住在一起,死后就不应像看待路人一样看待嫂子。生前恩情厚重而死后礼节轻微,用男女名分不符的原则来处理,有这样的道理吗,合乎道义吗?

详解:这一段,详细说明长嫂如母,情义深厚,如同母子,有深厚的养育之恩,养育之情,比起继父的情义,不可同日而语。更加应该服丧。如果形同路人,情理不通,道义不合。

按照魏征一开始对礼的定义:「礼是用来判断疑惑不明的事理,决定迟疑不决的行为,区别异同,明辨是非的,它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而是根据人情事理推论出来的。人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使九族和睦。」那么对于有深厚恩义的嫂子,不服丧,当然不合情理,属于不义之举,不合人道,归正嫂叔服丧之礼,才能让嫂子这样身份的人,感到公正无怨,才能鼓励世间做嫂子的,愿意为丈夫的弟弟,尽心照顾,对教化百姓,归正人道,使得嫂子有如母之德,九族和睦,非常有利。所以,不合人道就要改正。

接着第四段,给出历代对嫂子服丧的实际例子。

第四段大意和详解

大意:并且侍奉嫂子的礼节,史书上的记载也不一致。后汉,郑仲虞抚养寡居的嫂子和她的儿子,待她的礼节和情义都很笃厚。晋时,颜弘都的嫂子双目失明,需要服用蛇胆,他千方百计弄到蛇胆,终于使嫂子重见光明。后汉将军马援对嫂子极为尊重,不戴帽子就不敢进屋拜见嫂子。 《礼记》记载:孔子之孙孔汲在嫂子的灵位前痛哭。这些都是亲身实践礼义规范,极其仁义孝敬的人。能够深明其中大义的,难道不是先知先觉者吗?

详解:这段举出了历代不同的侍奉嫂子的贤者,他们的做法值得推崇,非常感人,是真正懂得大义,懂得礼的真正本质意义所在的圣贤大觉,真正维护了人道,起到了和睦的作用。这才是真正懂得儒学本质的人。魏征等儒生,论理看本质,看人情义理,深明孔子之道,懂得抓住礼的本质在于维护人道,使得九族和睦的目的来论述,不仅给出实例,还给出孔门之孙的做法,极富说服力。

第五段大意与详解

大意:现在没有圣明的哲人,百姓也不议论礼仪之事,致使礼仪之中包含的道理不被重视,这种情况由来已久,真让人痛惜啊。

详解:魏征等儒生学者认为,太宗提到的服丧礼节中不合理的情况,各种疑惑,都是非常对的,人们已经很长时间忽视了礼背后本该有的义理,教条对待了,只有形式了,真的让人痛心。

给出这五段的理由后,魏征等大臣定出了具体的服丧礼制。太宗看后,赞同。该书还说明这上奏一文,是魏征写的。

看唐太宗君臣对服丧之礼的问答,就会明白,真正的帝王和儒生,治国看重的是道德教化,依据经典,以人道义理为本质,归正百姓的民俗,是真正实践了为政以德的孔子提倡的治国之道的典范。唐朝礼仪,基于道义,名副其实,归正人心,此乃唐朝繁荣的根本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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