诵读《幼学琼林》:文臣(十一)

紫穹


【正见网2022年11月02日】

【原文】

鲜于子骏,宁非一路福星;司马温公,真是万家生佛。

【注释】 

鲜于子骏:复姓鲜于,名侁,字子骏,宋代人,苏轼好友。为官清正,办事干练贤能,苏轼称其为政“上不害法,下不伤民,中不废亲”,如此三难之事,子骏皆能妥善处理。

子骏曾担任京东路等地方转运使。路,是宋朝一级行政区的名称,长官为转运使。赴任前,司马光对他极为不舍,认为他贤能,本该在朝堂,却不得不前往地方为官。赞他为“一路福星”(一方百姓的福星),并期待天下如能有一百个子骏分布在各地就好了。

司马温公:司马光,宋宰相,被封为温国公。编撰的史学巨著《资治通鉴》成为后世治国的宝典。他一生至诚求真,生活简朴,性情淡泊,恩德遍布,被誉为“万家生佛”。 

【译文】 

宋臣鲜于子骏,总能奉命到地方去赈灾解难,救助一方百姓,被称为一路福星,多希望天下并不仅仅是他这一路福星啊;司马光平生至诚高洁,德惠遍及天下,真不愧被誉为万家的活菩萨。 

【点评】 

这节内容涉及两位德行高尚的贤臣。

司马光家喻户晓,人们说他治国的政绩并不太突出,相对保守。是否如此,我们不做评判,也许是人生各有使命,也许是宋代能臣辈出,变革激烈,他选择了一条模仿圣人对社会进行道德教化的路。

因为我们能清楚看到,他的贡献更在于德行上的教化以及对古代先祖文化的保留和发扬。他将儒家圣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要义,运用在了修史上,一部《资治通鉴》将战国到宋前上下三千年的历史的各种典型的兴亡教训,有理有据,非常具体翔实地阐发出来,使得学习历史的价值一目了然:治国甚至修身齐家的智慧,为何人要重德守礼的教训,都在其中一一阐明。使得君臣平民,皆可系统深刻又轻松形象地得到人生智慧的启发,这是他最大的功德。此事可谓流芳百世,惠及千秋。此为言传。对大众不分等级的言传德育。说是帝王贵族级别的教育普及给了普通大众,也不为过。

再看身教。在日常生活,他做到了一生在家孝悌、爱妻,侍兄如父,终生不纳妾,与夫人白头相守;对外真诚守信,忠义奉公,一生不撒谎。在物质上极为淡泊,虽曾贵为宰相,生活极为简朴,妻子去世时,他无钱安葬,典当仅剩的田地才完成此事。可以说他以实际的行动做到了诚实正直,忧国爱民的君子的德行。此为身教。

尽管他算不上完人,不能称作真正的佛,但可以理解人们敬重有德者的心理。同时人们将德行高尚的人敬为神佛一样,也证明了一点,那就是:古人对神佛极为敬仰,一个凡人能被誉为神佛,那是对德行极高的赞美,最大的荣耀。

如果用中医治病来比喻,司马光治国注重上医治未病的德化教育。

而鲜于子骏,相比之下,他为政更像扁鹊,待到病重时找他治理,仿佛有起死回生的能力。

他德才兼备,擅长处理棘手的难题。对儒家为政重德的要义,领悟的十分到位,既有原则纲领,又能灵活机变,避免教条。他处理政务能临危不乱,心态平和理性。行动干练稳重,不走极端。

比起司马光,他更适合处理具体的突变的国事,因而政绩相对突出。常常被派往地方处理棘手的政务。很被皇帝信赖。这才有司马光对他“一路福星”的赞美。

他的具体例子我们在下边的故事里详解。

【故事】 鲜于子骏  遵上护下双全法

事情发生在王安石推行新法的时期,王安石改革的出发点当然是为了富国安民,但改革太激进,就会犯下急于建功走极端的毛病,必然会出现很多的漏洞,反倒演变成害民。

当时有一项叫青苗法,目的为了劝农,官府在青黄不接时,直接以较低的利息借钱粮给贫困的农民,收获季节再还钱给官府,这样国家增加收入,农民也可借到利息较低的钱粮,避免民间的高利贷。但需要家境较好的上户人家做担保。

可是这样一来,上户要担风险,很不情愿,因为贫苦农民即使借到,到了规定时期又不一定还得起,政府又无法象民间那样自由商量延期还贷。这样出了很多问题和矛盾,上户受损不平,很多农民也因此苦不堪言。但不少地方官员怕得罪王安石,不管自己管理的地区具体情况如何,一律机械地执行新法。

鲜于侁在利州路为官时,老百姓觉得借贷政府发放的青苗钱,压力和负担更重,所以没人要求发放。鲜于侁也不勉强他们。觉得这样既没有违反新法推行的原则,也不害民,就该这样做,心安理得。有人想害他,就向王安石诋毁他,王安石急于推新法,控制不住情绪,就很生气,派人责问他。鲜于侁说:“青苗之法,老百姓要求办才给与,老百姓不自愿,哪能强迫他们呢?”

此话确实合乎情理,王安石也就没再说什么。这证明他心中为民为国,但也懂得做事要有度,为官想到的是百姓和国家,自己的名声政绩,根本不在意。没有私欲,必然平和无惧。如果王安石能冷静谦虚,意识到自己有急于建功的心态,就能听取各家意见,完善不足,妥善平衡好各种关系,甚至可能获得所谓反对派的支持和智慧。新法也就不会这么快失败。中庸之法,本为孔圣人的教诲,可惜懂得运用的人并不多。

新法中还有一项助役法,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报应交纳的助役钱。利州转运使李瑜定40万,鲜于侁反对说:“利州地瘠民贫,交20万就行了。”李瑜不听劝阻,结果各路所定的役钱都没完成,神宗肯定了鲜于侁的意见,让司农曾布颁布下去作为标准。因此贬黜李瑜,提升鲜于侁任副使。这件事也说明他既能遵行新法,又能考虑百姓实际的情况,做到苏轼说的:上不害法,下不伤民。

鲜于侁办事极为干练。在作永兴军判官时,万年县的县令动不动就抓人,抓了几百人关在监狱里,弄得民众怨言沸腾,但他却处理不了,很长时间也没结果。鲜于侁于是被派去接手这些案子,几天就理清案件,监狱为此一空。

元丰二年,扬州治理又因多年积压不少问题无人能解,鲜于侁被任命为扬州知府。神宗皇帝对他说:“扬州是个重要的地方,长期以来找不到好的知府。我如今亲自选定了你,你定要好好治理那里啊!”可见他的治理能力。说白了就是无私奉公,没有个人私欲,同时深得中庸之道的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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